我正常辞职离开公司,可是在我离职快到期的时候,公司贴出公告说所有员工离职要到月底才发工资,这样的话那我就要在离开公司20多天后才能拿到工资,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补充一下:公司公告还说没有做满3个月辞职的员工算辞急工,扣半个月工资!这样子我们的权益在哪里呢?希望有专家解释一下!谢谢
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没有买保险,是否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我是2012年6月入职的,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并且在2013年的五一节没有与我们协商的情况下强迫让我们加班,不到岗的则按旷工处理,请问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不提前30天书面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我双倍工资以及补缴保险,如果我提出和公司协商解决,最多公司只会说补一个月工资,要是我选择仲裁的话,需
1、公司很多老员工急辞工,公司又不能罚款怎么办?? 2、可否在制度中约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需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试用期内的应提前3天通知相对方,否则应以3天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属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否则应以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以上请专家们赐教。感恩
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刚到这个公司呢,老板给我开的工资非常低,但是他说我在他那里可以学到很多很多的东西,所以我是怀着梦想和憧憬而去工作的。但是接下来的几天,我不但学不到任何东西,老板还要我做与我待遇完全不成正比的工作,所以我决定辞职。现在老板直接说不可以辞职,所以请律师帮帮我,工作了6天,我能拿
我在一家加工企业做技术员,钱几天提出辞职(公司这两年经常拖欠工资,每次都什么说法没有,知道他想发工资),工资不肯立即结清工资,要等统一发放,但是却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扣钱,这可怎么办啊
您好,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合同,到2013年9月到期。目前公司效益一般,进行了架构改革,我就被排除在外。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调岗,并且乙方要同意甲方安排。这样情况下,如果公司给我调岗,我不同意,是否可以拿到赔偿? 合同中是这么描述的: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或工作上的需
在商场工作六天,经理安排下班义务发传单,而且叫我自己买透明胶去贴,事后找经理理论死活不敢承认,当时有人听见经理说的话,但是都是给人打工没人敢作证,我不服从经理下班安排,我去的时候经理没有告诉我有这样义务劳动的活,还很不讲理,说不干有的是人干,就这样,我不和你说,你是成年人你不知道吗,我能知道吗、公司
本来在个私人单位上班,因为在别的厂报名面试。后来录取,没跟厂里说,到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要扣一个月,是否合理? 是不是随便怎么都不能扣一个月工资?1 当天跟老板说了,第二天就没去了也要扣一个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