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劳动合同从单位“偷”了出来,为了取证(劳动合同没盖章也没有法人签字)
单位没有给我和百分之90的员工的合同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我2009年1月4日去劳动局投诉,(1.要求按规定补上本人2008年4月至2008年12月的社会保险 2.要求双倍补偿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的工资),在劳动局咨询,劳动局的人说没有章和签字的劳动合同就不算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双倍补偿在职期间的工资,所以我才这么写在投诉内容里面了,今天上单位想了想为了防止这个不是东西的单位知道我去劳动局告他后又在我的合同上加盖公章我就把两份(单位的和自己)合同全“偷”了出来,这样做可以么??
能不能得到双倍补偿?
我已经把这两份合同用相机取证,背景是今天晚报,我明天在给放回原先的位置,这样做我的证据能否在纠纷是产生作用??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是这样的,像这种单位两份劳动合同都在他们手里(说他们代为保管)所以他们不盖章不签字,如果有人去投诉了他们,他们会根据相应的诉讼案件来选择是否补盖公章和签字,那我在劳动局投诉的请求该怎么办,劳动局说如果合同是无效的就能申请双倍工资补偿的。他们要加盖公章和签字那不就晚了么,不过单位其他同事的合同都没有盖章和签字(今天看到的)如果单单只有我怎么一份有签字的话那是不是很可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加班时间突发脑出血,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赔付医药费用?
我的家人在建筑工地工作,晚上八点加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经医生鉴定是陈旧性脑出血,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应该赔偿他的医药费用和误工费?而且他们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在服务行业上班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辞职一个月以后才能走
94年开始在同一个国有单位工作了17年一直是单位的骨干到现在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94年开始到现在,在同一个国有单位工作了17年一直是单位的骨干到现在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非常低,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没有失业保险,和公积金。现在想离开这个单位,我有哪些赔偿和补偿吗?
关于单位收取押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请专家解答一下啊,谢谢~
我现在在本地一个私有的甜品店上班,进公司的时候交了300服装费,后来又扣了300押金,说是干足了半年之后离职的话就会返还,当时签了一个协议说是辞职必须提前15填写申请,现在已经干了8个月了,于11月初提出离职,写明了是11月底离职,但是现在公司说找不到人顶替我,下个月不予辞职,如果自己走的话不退押金及服装费,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