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人先立了一份赠与合同,将房子赠与大儿子与二儿子,后又经法院调解两个老人将房子交由二儿子代管和出租,(出租的费用用作女老人的生活费,女老人与男老人长期分居,并一直与二儿子居住)。在出租期间,大儿子强行驱逐租赁方,将房子抢占,手上有老人的土地证复印件,并将两位老人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有效,请问法院以那一份为主.明天就开庭很急 用益物权人能否作为原告
比如A和B因欠款上诉到法院,法院经过调解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中规定A要在2004年年底还B1000元钱。到2006年底,A还没有还钱,B能要求强制执行么? 也就是说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受诉讼时效的制约么? 谢谢
甲乙双方因担保纠纷引起口角,后来乙先动手打甲,双方发生互殴,乙将甲中指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甲将乙门牙打掉。后甲将乙以伤害罪自诉到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赔偿甲6千元人民币,甲不再追究乙刑事责任。调解生效后,乙又以甲打掉其门牙为由,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2千元人民币,请问轻微伤
原告谢某某,女,1962年X月XX日生,汉族,住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邱家庄子村西巷XXX号。委托代理律师管律师(女),诸城红太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宋某某,男,1953年X月XX日生,汉族,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邱家庄子社区居民,住本村西巷XXX号。委托代理人张律师(男),诸城密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宋
原告:张继凯,男,汉族,1966年3月24日出生,农民,住延庆镇新白庙村。 委托代理人张新法,男,汉族,1963年11月26日,工人,住延庆镇草场街8号。 被告王富萍,女,汉族,1957年12月3日出生,居民,住延庆县温泉南区8号楼504室。 案由:分家析产,继承纠纷 被告王富萍之母鲁玉仙雨张连庆于1971年结婚,双方均系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以暗涌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效?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额头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审理争辩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仍沿用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法庭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
同事家欠我钱到时未还,经法院厅前调解同意4个月后再还不上钱愿意以他唯一住房抵偿.但当天他老婆没去签字是他替他媳妇签的.但民事调解书已经印发给双方.问题:1此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2如果到时他又不搬走让法院强制执行其执行难度有多大
请问。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后, 双方是在法院达成调解的。法院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是否应该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了?不判被告刑了?谢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谢谢!
法院的民事审判笔录的调解内容未写进民事调解书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我在上海静安法院起诉房客私自转租,法院在调解时,被告(房客即二房东)答应除按指定日期返还房屋外,还付清所欠交的水电气费用。由于法院认为欠交费用数额双方未达一致意见,故未写进调解书里,当时我认为要写进,但法官告知,记在笔录每页都有签字是有效力的。但现在,房屋虽然返还,但欠交费用共4400多元始终未交。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