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0月多份进的公司,入职时公司要求个人找一个本市担保人,我找了家住乌市的一个朋友做的担保,此外再无办理任何入职手续,至今也没签订劳动和同和缴纳社保,我现在想辞职,公司说除了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外,还必须等到公司招上人之后我才能走,我想入职时都没走正规程序,辞职时却要这么麻烦,我想直接就走,可又担心拿不到我上个月的工资,我们是这个月的工资要下个月底拿,等于压了一个月,根公司商量后,公司就在我原来工资的基础上多加了150元钱,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工资也是直接打我邮政卡上的,此外无任何其它凭据,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2010年5月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一家民办学校里做机房管理员,现在学校工作会调整,假如解聘我的话,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签订合同是1年时间,到明年的5月份才结束
公司不到1个月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只是店长转达的。当时签合同是2年,解除劳动合同时做了1年零8个月。劳动合同的版本是2008QG版DY,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的补偿只是说当时签署了一份公司的文件,内容是如果2个月业绩未达到公司的要求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及补偿的问题,公司这样说对吗?我应得
我于2009年12月15日在一家公司上班, 先签了劳动协议,说去某地培训,培训费为5000元,一共5个人一起去的, 然后又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比我晚来几天的XX工资却比我高出400多元,做的是同样的工作。 从第四个月起,公司每个月少发我400多元,现在已经2010年7月26日,每个月领到工资后,我都找了上级
左脚的小指由于上班时间工作被压碎导致拒掉小拇指算残吗,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啊!
是这样的,由于上班时间在工作中机器压到了左脚的小第五个小指骨头压碎,到医院医生说要感染需要截肢,就把他剪掉了3分之2,,但是事后我们找老板,老板说已经报到了保险公司,然我们等,5几个月过后钱汇过来了,就只有药费,然后我们问老板,老板说保险公司说脚评不上残,请问脚不算吗?也是人身体的一个部分啊!在问老板
我在公司里面上了12年的班,公司交了6年的社保,可是查了一下,单位只交了3年,还有3年的都扣下我们的钱了。请问这样我们该怎么办!!感谢!
我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小区做保安,2009年2月14日去上班。前3个月为公司试用期,上班时间为12消失,工资为1100元,除去餐费100元,不买保险,还有1000元。5月份转为正式员工,为1300元,也不买保险。2010年7月25辞职,我想找他要加班工资和社保。 此物管以前是别人承包的,现在我所在的另几位承包的。以前承包物管的有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