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在职期间公司没和她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她?
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在职期间公司没和她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她?
我在一家运动品牌代理公司工作,职务是导购,在2010年的10月份,我在滨江道的麦购商场,犹豫客流量很大,店内人员不足结果发生服装被盗,之后报警了,和平公安金街派出所出警,后来立案,一直在侦破期间,在2011年2月12日 由于个人原因我提出辞职,当时公司并未有任何反对拒绝的意思,但之后我2011年1月和2月份的工资迟迟没
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分配的客户,在职期间公司没和他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他?
员工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并和客户联系,在职期间公司没和她签保密协议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她?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人员离职后,和我们公司别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联系,通过QQ联系客户的。并且发了一堆我们的坏话给客户。客户还是选择和我们销售人员签定了合同,客户把这上信息给我们销售同事看了。 他以前销
公司起诉离职员工在职期间负责的一个订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请
公司起诉离职员工在职期间负责的一个订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请问员工应该怎么办?员工手上也没有证据只有口诉情况。员工需要承担责任吗?
就是员工在职期间签了协议书,不将客户资料外泄露,离职后,联系了原来公司的客户,并且促成订单
就是员工在职期间签了协议书,不将客户资料外泄露,离职后,联系了原来公司的客户,并且促成订单。那原来那份协议还有效吗?对员工有法律效用吗?
疫情期间,每个员工按70%发放工资,其余看公司收款情况定时间发放,发放前离职的视为个人放弃剩余工资
疫情期间,每个员工按70%发放工资,其余看公司收款情况定时间发放,发放前离职的视为个人放弃剩余工资。
离职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2020年公司奖励疫情期间的优秀员工
离职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2020年公司奖励疫情期间的优秀员工,已报公文已经完成财务报销手续,因集团规定2020年所有奖励暂缓发放,但期间也有其他奖励在发放,在进行2020年年终结账的时候,该奖励费预算和当年全年过节费已经计提进账,问疫情奖励和当年全年过节费对于2021年已离职人员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要。
公司员工离职,挖公司员工,以及挖客户,在职期间就已经在从事这
公司员工离职,挖公司员工,以及挖客户,在职期间就已经在从事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