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由于本人原因需要请假,5月出勤较少,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不按时支付4月份工资
2021年5月由于本人原因需要请假,5月出勤较少,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不按时支付4月份工资,这样合法吗?我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吗?
帮个朋友问下,她因为她的亲属参军,她被要求去参加直系亲属政审。那么请假这几天单位是否要正常支付工资?我在网上查到 工资支付条例30条(八)参加兵役登记等应征事宜和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是要求单位正常支付工资的,但是问题是我朋友不是本人参军,是她 亲属参军。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呢?请各位律师指点,不胜感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请问上述说的经济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请问上述说的经济
王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下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后由于单位的种种原因不能按时发工资
王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下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后由于单位的种种原因不能按时发工资,所以之后单位就又签了个固定的公益性岗位合同和其它一份协议(当时领导和我都是以它们为补充合同那种意思签的)只是当时都不懂没有书面体现出来是补充合同,不过有证据证明他们都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只是现在换领导了,工资也没按原来无固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未按时支付,拖欠工资达三个月之久,发放工资转帐支付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未按时支付,拖欠工资达三个月之久,发放工资转帐支付。工作了九个半月,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一万二,话费补帖300元/月,车辆补贴1000元/月,车辆燃油按实际用量报销。一共145846元,截止目前连借带发的共47710元,欠98136元,目前只有老板开的23600元的白条为据。请问该如何索要剩余的工资?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立即辞退就要支付赔偿金?因为规定是或者,所以择一就可以?
由于个人原因需要马上离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
由于个人原因需要马上离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权扣罚我上月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