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企业在转制前就分了信房给我们(我人已经住房了二、三拾年),此房子当时是有房产证的。对这房子企业转制后也没作出具体的处理,也没给过我们福利分房,只让我我们继续住着。现在由于政府规划要拆迁,一点也不给我们补偿就叫我们搬迁。请问我们应怎么维权?
父母都是国营单位的老职工现已退休,单位现在做集资楼(危房改造)说只有正式职工有资格分到,而我们兄弟两都不是正式职工(家属)且都无房,不像有的正式职工(特别是领导)在街上买了房子还有资格分集资房,请问我有分房的条件吗?
按身份证上年龄我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打电话去单位,单位说档案上是50年,应该今年退休,到了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我被告知说社保的人认为档案是是50年的“0”不圆,象是数字“1”划成的“0”,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我查过社保相关文件,说是以档案最先的出生年月为准,但社保的人说
我是海南省琼中县农机厂的职工遗属,我要反映的问题是:2006年琼中县财政局和琼中县人民政府批复了琼中县农机厂的改制立项申请和企业关闭申请,并依程序成立了改制工作小组,进入了改制程序。农机厂因债权债务较重,县财政局资金支出能力紧张,故县改制小组未能及时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上会,因此并未召开职工大会和对
今年签的国有企业,但是公司规定:未来11年(包括1年见习期)只给职工3万住房补助,其中1万以每月房租的形式发放。现在见习期每月工资是2000元,交100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以前都会自建房以低价卖给职工,现在就不管了,合理吗。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
国有企业转制后企业职工安置不合理,几个亿的国有资产都被原企业负责人非法占为己有,为此我们广大企业职工要讨回公道,在此希望律师们给予帮助!这个问题在我们当地是没有结果的,官官相护,在我们这里根本没有人说理,所以通过贵平台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谢谢了!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全体粮食企业职工 内蒙古赤峰市
我原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企业在转制前就已经分了住房给我,(可是这房子我们并没有房产证之类的,属于无产权的,算是集体的房子,土地也是国有的,这房子也不知算是国家所有还是原企业所有的),对这房子企业在转制后也没有做出具体的处理,也没有给我们安置费,只让我们继续住着,现在由于修路政府要拆房,请问我们这样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