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7月1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到期后一年一签,2010年7月10日合同到期后,公司现未与我签订合同,公司也未出具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的书面文本,请问如果公司现要解聘我,该如何赔偿我?是从2005年7月11日算,还是从2008年1月1日算起?如果现在又不提出解聘我,又不与我续签合同,我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话,等工作几个月话,如果通知我解聘我,又该如何赔偿?
第一,没有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这个双倍工资是什么时候至什么时候的。 第二。合同签订的时间未填写(签订时间),应该是谁的过错(并非我有意)。这个合同签订时间是我上班后的第二个月末。那么赔偿应该怎么 算呢? 第三,工资条的问题,工资条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我们的工资是由多项组成的,现在工资
我们属于劳务外包型,在外包公司A签有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派遣到B公司工作,现在我们所派遣的B公司与另一家C公司合并,外包公司A就以B与C公司合并为由,要求我们把原合交回(原合同到今年12月份),补签一份到今年5月底的合同,然后说5月之后将签到新的外包公司(现在新的外包公司是什么名字,情况怎么样我们也不清楚
我在公司做了两年,现在合同即将到期,我不愿意续签了。原因如下: 1、工作时间太长,基本上是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息时间,每天上12个小时,而且第一年一年没有夜班补贴(我们是半个月倒一次班白/夜都是12h)。 2、两年期间工资一分钱都没有涨,也没有给工龄工资。 3、我们的工作车间夏天温度可以达到40多度,但是却没
05年8月进的公司,当年11月转正,合同是一年一签。 09年9月公司说合同到期,不予以续签,承诺赔偿2个月(08年,09年) 照我初步查看《新劳动法》,应该可以赔偿4.5个月的工资。 问题: 1.赔偿几个月? 2.赔偿的标准(因为工资在合同期内有增加)? 3.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哪几条适合)? 4.如果只协商不成功,我
问题: 1)我是2005年11月23日和用人单位签定的合同,经过当中2次续签后,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单位现在不续签了,按照新合同法规定,应该给我经济赔偿,年限是从新合同法执行之日(2008年1月1日)算起,那么单位应该支付我2个月赔偿金,那么我想问一下?2005年11月23日到2007年12月31日,这2年我就没有法可以让单位赔
我是从2004年签的合同一直签到2009年12月31日,从2007年开始由于公司体制改革,我的岗位被取消,一直待岗到合同自然终止,2007年一直到合同自然终止的工资和五险一金公司也没给,我现在想向律师咨询一下现在要怎么办?
你好!我是一个去年毕业的大学生,当时与现在的单位A签了一份合同,表示试用期三个六个月,公司有一个考试要过了才能转正。第一次考试时有一门没有过,当时提出辞职,但主管又在留,后来考虑到这个公司是一个提升自己的的期会,就留下来了,但正式考核没有合同中的五保险。后来考试一直推到现在十个月了,前段时间工司
我们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的民营企业,属下有几家分厂。现以股票上市的需要,要将一家分厂的80%人员的劳动合同转至另一家分厂,但工作地点不变;这其中会不会有陷阱?很多人都动摇不定。请问我们应该怎样防患于未然?谢谢!
刚签订了一个3年的合同,固定期限是今年7月13到2013年,但是下面的的试用期写了一个7月13到10月13.,实际上我是从4月13号开始上班的,已经试用3个月了,现在我怀孕了,如果要辞退我的话我到底是算试用合同还是正式合同?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