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被老板挖墙脚过来的,他当时答应我2500元的底薪+1%提成,而且承诺我早上可以不开晨会,(这些承诺qq聊天记录可做凭证)正常上班时间是9:00-17:30,但我每天都是大概晚来十分钟,早走十分钟,这些他都认可的。可是由于工作期间孩子有病住院了,所以期间休了两个月的长假,等我再回来的时候,他把工资给我降到1500元底薪+1%提成,而且每月必须完成3万元的最低任务,如果完成不了,只给我底薪的一半,也就是750元,所以我决定要维权。 请问像这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中途休假两个月的情况,他给我降低工资合法吗,再有低于天津市规定的15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他如果给我750元的薪资,合法吗,我这样的上班时间算是正常劳动吗,如果申请仲裁的话,他会不会以我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为由,不支付我应有的报仇呢,(可是这种上班时间他之前是认可的),我的这种上班时间能得到仲裁的支持吗,我的申请包括以下内容:1恢复之前承诺我的2500元的薪资 2 薪资低于1500元的最低标准,要求赔偿 3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 请问以上三点,哪点会100%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呢,谢谢各位,请回复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企业要员工每天提前15分钟上班,每天到下班时间后不让员工走,算违法吗?
我任职的公司是港资公司,有签合同,但是合同里面没标明工作时间长度,是口头说是上9个小时,中间1个小时吃饭时间,都是有打卡记录的。但是上班后公司规定每天提前15分钟打卡,在那段时间是用来开例会的。每天到下班时间,我们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但是公司经理以要等齐所有员工都把工作完成才可以走为理由,每天至
公司未申请综合小时制度,平常上班时间就6个小时,做六休一这样违法吗
我们公司没有申请综合小时制度,但是平常每天就上班6个小时,有考勤记录,然后做六休一,这样的话星期六那天上班还算加班吗?员工告到劳动仲裁的话我们还需要赔偿加班费吗?
工作了半年,合同签了公司既没有公章,也不给买社会保险,而且上班时间有时候超过八个小时(急,急,急)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工作时间是12年十月十一日,上班时间为一周六天,休一天,12年十一月十二号转正,转正后,公司虽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应该一式两份,迟迟压着不给,公司的公章也没有盖,问保险为什么迟迟不买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有时候上班就是早上九点半上到晚上十一点,排班从来都不跟我们商量,我是通过正常
我舅舅在大学的保卫处上班,非上班的时间猝死在单位外包食杂店内,帮店主卖一会儿货时间死亡的。学校说舅舅明天上班,共两个人上班,他们两个私自换班一人一个月,这合法吗?学校有责任吗?店主有责任吗?
上班时间被喝酒同事拿菜刀追着砍,从1楼车间追的2楼办公室,现在心里还感觉很不安,人还好没事,现不敢去上班,与该同事没有私下矛盾,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