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10个月,现在是说我能力胜任不了办公室掉我去车间,我不去,要辞退我,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谢谢
我是一家网络公司的BD主管 2012年9月中旬入职 两个月后签了合同 现在公司要我自己辞职 我不愿意 公司辞退我的话 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目前月薪3300加200交通费补贴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满两年,接近年关被辞退,没有合同,老板克扣1000元工资作为“需要清楚交接工作”的理由,已过2月自今未还,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怎么维权?谢谢!
解聘原因:在2012年4个季度的考核中,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考核成绩未达标,2012年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未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及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实行考核辞退处理,并给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这种情况公司不给我辞退赔偿金合理吗?另外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也没有
解聘原因:在2012年4个季度的考核中,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考核成绩未达标,2012年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未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及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实行考核辞退处理,并给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这种情况公司不给我辞退赔偿金合理吗?另外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也没有
我的合同还有2个月到期,因为犯了错误但不是很严重公司要辞退我,也没给我书面通知,请问一下能不能得到补偿,如果可以怎么补偿?谢谢。 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3月20日上午领导安排我去接一辆新车(无手续的新货车),送车人由于路径不熟悉闯入市区,我联系当地交警朋友请他帮忙协调。领导让送车人先吃饭等候我去接他,由于
我是1953年2月2日出生的,在2001年2月3日进入一家私企工作的,这12年来更换过很多不同岗位,做的最长久的是喷漆工作.工资是按件计酬的.在今年初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我年龄已经满60周岁,将终止劳动合同。原本在2008年的时候公司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给我们补签定过一次合同,也让我们填写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但当时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