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绩效未达标辞退补偿问题
绩效未达标辞退补偿问题 解聘原因:在2012年4个季度的考核中,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考核成绩未达标,2012年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未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及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实行考核辞退处理,并给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这种情况公司不给我辞退赔偿金合理吗?另外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也没有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说明。
而且辞退通知书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发的,否则没有,但要求我在通知书上签字,我只好签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punk3……(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25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