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违反最高法的规定,做出的房产续封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2004年9月9日法院根据保全申请做出查封800万房产的裁定,2006年9月5日该院做出续封裁定,2007年4月案子由该院进入执行程序,2007年9月12日法院执行局又做出继续查封的裁定。依照法发[2004]5号通知第十七条的规定,2007年的续封应该得到省级法院批准,跨过这个程序行吗?法律依据在哪里?
民间借贷,一个债权人已经起诉债务人,法院还未判决。现在我们追加起诉该债务人,属于直系亲属,但不存在假诉讼。请问如果法院让我们与债务人调解成功,该调解协议效力与上述债权人最后法院判决的结果具有同等效力吗?谢谢
因为孙子要上学,我需要把学区房过户给儿子. 等孙子上学后,房子还需要过户回来. 我需要一份房产公证文件去确定我始终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这份公证书应该包含什么类容,以及我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请教,哪部法律规定了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似乎在《宪法》和《立法法》中没有相关依据。 谢谢!
村里自行规定的《村规民约》具不具有有效的法律效力,如下所写有哪些是触犯法律法规
结婚后去办理准生证等等一些手续,本人为非农户口,本不想把女方户口从村里转出,女方村里给出一个自定的《村规民约》,其中一条内容如下: 凡婚出女青年如果户口不迁出的不享受计划生育户管理及村组任何待遇,如果有特殊情况,计划生育管理,交管理费2000元现金,生孩子后小孩的户口落入本村再交管理费2000元现金。非
夫妻离婚时双方承诺把房子给子女,但是只有口头协议,有第三方证人,离婚协议书并没有签署。子女成年后居住房子的一方不愿意将房产交予子女。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婆婚前承诺给买房,(老公婚前自有一套房卖了40万,钱放在他父母处)但由于当时公婆把老公的钱压在股市,而且当时股市很好,房价很高,跟我商量先不买房,婚后合适再买,我同意了。现结婚7年多,在婚后第二年,公婆还了我们卖房款20万。现我想买房,公婆拿不出钱,承诺从他家拆迁分房时给我们一套100平方以上的套三房予以
现有单位职工福利商品房指标一套,面积118平米,当时以四万元价格卖给别人,但现在这个指标价值超出四万很多,要求对方补偿两万对方却不愿意,请问当时签定的协议有效吗?
2004年9月9日法院根据保全申请做出裁定,查封我公司房产价值700万.2006年9月5日该院做出续封裁定,2007年4月案件由该院进入执行程序,2007年9月12日,该院执行局做出续封裁定,根据法发[2004]5号最高法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2007年的续封应由高级法院批准,问没批准的这种裁定有效吗?要法律依据。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