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中级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中级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2004年9月9日法院根据保全申请做出裁定,查封我公司房产价值700万.2006年9月5日该院做出续封裁定,2007年4月案件由该院进入执行程序,2007年9月12日,该院执行局做出续封裁定,根据法发[2004]5号最高法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2007年的续封应由高级法院批准,问没批准的这种裁定有效吗?要法律依据。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niiuu……(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3-03-27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