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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列错当事人的行政裁定,有法律效力吗?

人民法院列错当事人的行政裁定,有法律效力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豫法行终字第00026号将上诉人列为:“(一审原告)新乡市区管道气用户14848人,”非常错误。因为本案的“行政上诉状”列的是:“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合安等511148人新乡市燃气用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列错的行政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诉讼代表人(河南)
提问时间:2010-12-0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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