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上未说明工作时间.只是见甲方相关规定(从来没看到过); 2:还说根据生产需要可以延长上班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没有说明(甲方根据效益,乙方岗位变动,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进行工资调整); 4:工作内容没有说明 只是说服从安排调动 5:月薪人员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 这样的合同以及单位是否合法
大家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目前在一家公司做前台文员,我们公司的前台只有我一个人,午餐时间公司没有安排人员来替班,所以从07年9月至今,所有的午餐时间我都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去年一年我没有吃过中餐,后来因为我患了低血糖,所以到今年下半年我请同事帮我带午餐。公司领导说午餐时间我可以请其他部门的同事帮
超时加班以2年,单位从未支付加班费,为了保住工作不得忍了,但是先在单位又不续签合同。新的仲裁时效为1年,我可以把以前的加班费作为仲裁申请的内容吗?
我们单位是一私营企业,平常周一到周五上班7.5小时,周六上班6.5小时,请问我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要周六的加班费吗? 劳动法中有没有关于双休日的具体规定呢,是第几条的啊? 哪一年的劳动法? 现在普遍使用的劳动法应该是哪一年发布的啊? 能不能转给我一份网络电子版的呢? 非常感谢! 还有我的月工资是500
08年5月8日到现在的物流公司上班,到现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周六上班没有支付加班费,晚上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周日加班也没有支付200%加班费,只按照一天的工资算的加班费,我每月工资最早2100,后来2300,今年2月又降到2000(所有员工都降了),现在又加到2300. 我想知道的是现在辞职可以要回一年多周六,周日,还有晚上加班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公司是国有企业,每天大约工作13,14个小时,每月加班时间大约在80到90个小时,由于公司是单车核算制度,每月订的票款必须交到公司,修车的费用也要由工人自己掏钱修理,剩余的钱才算是自己的工资,并没有什么加班费,请问下这样合法吗,国有资产的损耗让个人承担,这样合法吗,我们公司的罚款制度很多,最高罚款3千元,
去年11月左右绥化某公司经理杨某来绥棱招人,先要到绥化的技校培训3年每年的学费是3000元。第一年理论学习第二年和第三年是实践学习实践时每天工作8个小时过时给加班费,每月工资是800到1200元。三年后算正式员工工资是3000元以上。11月中旬我们到学校去实习也没学到什么天天上自习12月学校通知我们公司让我们去考试办理电
领月薪的上班时间不是22天8小时制,加班没有加班费,触犯了劳动法吗?
我们的薪资是1700元的底,不请假的情况下100元全勤、200元奖金,不包吃住,每天都不止上8个小时,每个星期六都要上班,元旦只放2天假,说我们是领月薪的,不给加班费, 国假也不给,这不是每天都让我们加义务班嘛,我们一个月上班时间最少也有24天9小时,工资签名上显示的竟然只是22天8小时。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律师您好,我是铁路一名司机被单位出租到发电厂工作我们单位要求我们8个人俩人一班,一共是4个班。上三天歇三天,在电厂我们是一班出去工作,一班就在电厂提供的休息室休息如此循环,可是我们单位把在电场休息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但是休息的时间还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请问这样合法吗?
请问,在银行工作,早晨要求员工7:45分到,晚上要等到运钞车走后才下班,时间约18:10左右,是不是侵害了员工权益?如果侵害,怎样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