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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制度和加班费的问题
劳动制度和加班费的问题 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公司是国有企业,每天大约工作13,14个小时,每月加班时间大约在80到90个小时,由于公司是单车核算制度,每月订的票款必须交到公司,修车的费用也要由工人自己掏钱修理,剩余的钱才算是自己的工资,并没有什么加班费,请问下这样合法吗,国有资产的损耗让个人承担,这样合法吗,我们公司的罚款制度很多,最高罚款3千元,罚款数额之大,罚款项目之多,还有些不合理的罚款制度,这些符合劳动法吗,我想咨询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kiya(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07-07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