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想辞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只是口头说辞工要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不然没有工资,我们现在是提前一周说的,老板说这个月工资没有,请问我们能要回工资吗
您好,我想询问一下工资拖欠方面的问题:我是2012年8月份到一家私营公司工作,到2013年3月1日离职,其中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每月20日发上月工资,工资发放方式是签字领取现金,我按照公司规定3月21日去领取上月工资大约2000元,被告知我的工资今年年底才给结算,我没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不知这样合不合法,我怎么才能要回自己
我今年2月份年后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多先找人要交接下,我等了几天未见有人来交接,加上我自己也比较急着走便想交接给经理,经理推脱,于是我就自动离职。 现在公司1月份的工资不发给我。我问下这合理吗, 他说这是押金, 自动离职就不能领了。
本人xx于2012年2月23日正式进入xx公司四川分公司xx项目部上班担任项目副经理,公司负责人唐总为本人面试时承诺报酬为11000元/月工资加奖金形式保证年收入在15万以上。随后公司以为本人购买社保为由要求相关证件原件(毕业证、中级工程师证、安全员、安全考核B证),存放于公司,且经本人强烈要求无果,单方面签订与事实不符
我们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出差补贴,但是这个出差补贴是没有体现在合同里面的,这部分工资是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而且占的比重要比基本工资大的多(基本工资只有1500),这次公司说因为项目超支,拖着我们的补贴一直不发放,已经有一个月了,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了。作为员工我们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
甲1月30号离职,到2月28号发工资(每月18号发工资)她叫乙帮她代领工资,乙就帮甲代领了所剩工资和在职押金并在当天汇给了甲,(当时财务并没说什么就同意把钱给甲代领)可是到了3月18号公司财务说甲在职期间有货物丢失,如果找不到甲赔偿的话,乙就要赔偿,请问乙要赔偿吗?那甲要赔偿在职期间丢失的东西吗?并没什么证明
我于2013年2月21日开始在公司实习.于3月20日提交离职申请,23日正式离职.24日查询的时候.发现工资卡上只有原定工资的1/3.公司说这是2月份发的工资.3月份的要到下个月发.我想问下.这合理么.我能否要求一次性结清工资?
劳动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此条例并似乎并没有列明,一年半或三年半以上,那其中半年是不是也同样按照"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那么,像我们公司
关于工资提成问题,我爸01年的时候跟我市种子公司到内蒙古,做农业技术员.从01年到05年期间工资和提成都没给.原因是一次调种子回来的路上管事的出事死了.至今工资和提成都没给,该如何用法律把工资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