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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问题

工资问题 甲1月30号离职,到2月28号发工资(每月18号发工资)她叫乙帮她代领工资,乙就帮甲代领了所剩工资和在职押金并在当天汇给了甲,(当时财务并没说什么就同意把钱给甲代领)可是到了3月18号公司财务说甲在职期间有货物丢失,如果找不到甲赔偿的话,乙就要赔偿,请问乙要赔偿吗?那甲要赔偿在职期间丢失的东西吗?并没什么证明是甲在职期间丢的,只是3月盘点的时候说丢东西了,2月份来该岗位的人员都说不关他们的事情.就说是甲在职就丢的!甲在职期间天天按照点货本点货都是对的,但现在财务却说说甲的点货本就是错误的,要按照财务的账本数目点!(不是负责人一般人不看账本也不做帐)甲的点货本是刚到岗位时候管理人员就教她按照点货本点的,现在说点货本数目和财务账本数目不同,所以货品是丢失了!丢失的货物由谁赔偿!!(可以说是由公司管理不当造成的吗?公司在当时岗位全部人员辞职的时候没安排人员来点货,而是到了3月才点的货,他们是按照当时的点货本交接)现在在职的人都说是之前丢失的,所以连离职4个月的人也要叫回来赔,对吗? 还想问下离职多久没算清楚账,就不再关离职人员的事情,还有和甲一起离职的其它人员工资因2月28号有事情没领取工资,3月份查出账不对,现在扣押工资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洋洋洋(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3-03-2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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