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老总要另外注册公司,要我当法人代表,请问我要承担那些风险,另外他还让我签了一个承诺书,说明这个股份是他的,我只是挂名的.那我要不要用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问题补充:如果要他们也写个承诺书,那应该怎么写
抵押担保,借款人为外资企业,现逃债,保证人如何应对防范风险?
基本情况简介:由我司担保,*有限公司(外资,港资控股)于2008年1月25日在*交通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截止2008年7月25日,*有限公司已归还贷款本金400万元,当期贷款利息已结清,贷款余额为600万元。作为保证担保人,我公司项目经理于2008年7月25日到*有限公司进行保后检查,发现其出现贷款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
我想购买一套住房,房屋是我们集团公司的房改房,无法变更产权,为了防止日后卖方反悔,我打算和卖方签订一份买卖协议后再去公证处公证,我也知道法律是要保护原来的产权人,一旦卖方日后反悔的话,我会很被动,可是觉得卖方是我以前子弟学校的教师,丧偶且已经投靠唯一外省已成家的女儿,应该不会日后反悔,但是,为了以防
公司新进入一批毕业生,由于户口正在转接过程中,无法找到户口首页及开相关户口证明,导致在北京的海淀社保不能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员工一天不把资料准备齐全,那么公司就存在风险,请问如何规避这种不必要的风险,让员工自己写个相关说明,上面写上为什么没有办理相关保险的事由,这种说明对公司有多大帮助。求助。
我最近打算和朋友共同出资办一个经营销售类产品的公司,我打算让我的朋友来担任法人代表(因为他出资要多一些),在这里想请教的是: 1】如果由他来担任法人代表,今后他向银行贷款或是向私人做民间借贷,产生的债务,我需要承担吗?如果这些债务不是用于公司而是他私人,只是用公司的名义签署的,我也需要承担吗? 2
本人婚前有一套住房(一次性付款,房款收据日期为结婚前,房产证日期为结婚后),未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现想把它卖掉换一套房屋进来,请问如何对这部分财产进行保护?对新房所有权进行协议公证?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还有,对于旧房子卖出后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我用租来的房子,改造成了一个三星级宾馆。现在想对外承包。考虑了3个办法。 1、将租赁合同转租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必须自行注册酒店进行管理,且无法取得三星级资质。故不采取这条。) 2、将XX酒店有限公司法人直接换给承包者。(但是目前我公司尚有银行贷款未还,无法换法人,否则必须提前还贷。故未采纳这条。) 3
我和朋友合股承包经营了一家公司(我们没有公司实体,只是承包经营),他是大股东并是实际经营者,公司章、财务章和相关运营资金都归他管,因规避经营风险需要,由我做法人代表,但我却不参与实际经营,请问我的风险在哪里?如何规避?如果我签一份授权经营协议,是不是相关责任不需要我承担?
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本人在珠海一家企业上班,我哥在中山和另两个朋友想注册一家公司,但因他们都是企业的在职人员,所以想要我做他们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上我没有股份也不参与管理,请问这样做对我有哪些风险? 谢谢!
我一亲戚要用我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贷款,请问本人需负什么责任?如何规避风险?
你好,我一亲戚要用我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贷款,请问本人需负什么责任?如何规避风险?
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的有限汽修公司,我是法人,但我不懂法人要做些什么?有什么风险?可不可以拟个协议把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