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要搬迁,是搬到另一个镇上,比较远,我不想去,和工厂协商,可是工厂说是在同一个市内搬迁,如果我不想去,他们可以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如果去,也不会加工资。我想问: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我们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我们是可以要求补偿的,请问工厂不给补偿金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在嘉定南翔一家公司工作9年,现公司承包给个人在嘉定工业区注册一个新公司(法人代表还是原老板)。现要求原厂工人随迁嘉定新厂,我不愿意去,请问能不能得到公司补偿?
公司所有部门于下月从南翔搬至嘉定工业区新厂,新厂是老板另外注册的新公司,南翔原公司没有注销(实际上是空壳),合同约定的南翔原公司所在地,合同未到期。现在是员工面临工作地点和工作单位的变更,但是搬迁通知还是以原公司的名义下发。不去的员工又没权利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公司是市内搬迁的,员工不去没有补偿。是真的吗?难道说从东莞市虎门镇搬到东莞市区内是没有赔偿的吗?这样
公司是市内搬迁的,员工不去没有补偿。是真的吗?难道说从东莞市虎门镇搬到东莞市区内是没有赔偿的吗?这样我们员工不是太亏了……
我在东莞一家工厂工作3、4年了,现在公司说要搬迁,但是没有出正式的文件,工厂现在也停工了,私下动员部分员工已经搬到新工厂(浙江)去了,剩下的人工厂也不给我们说去留的问题,,剩下的人都不愿意去浙江,工资也拖着。这两天工厂打算拆设备了...... 没办法,我们找了劳动局,结果得到的回复是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叫我
我现在工作的厂房因为有了新的工业园,所以即将搬迁,搬迁的范围还是在深圳市内,有关部门说不愿意去的员工不给以赔偿,但是现在工作时间有变,搬迁的地方很偏僻,离现在的工作的地方有近两个小时的车程,交通非常不便 请问是否有一定的补偿呢 谢谢
我是东莞市一名外企员工,有5年工龄,现在工厂要从寮步镇搬迁到黄江镇,有大约30公里路,坐公车需1个多小时,我觉得路太远,不想去新厂,请问可以申请到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