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7月7日剖腹生下女儿,我10月份就回来上班了,我的生育保险资料已交社保,并核算下来津贴。 月底结算时,我发现公司只我给算了10月份的基本工资,不给我7到9月的工资,还扣了我这3个月的社保。。。请问是否合理? 公司签合同有写基本工资是1500,实际工资是1700. 另外公司买的社保是最低那档。
我有几个疑问要咨询一下专家朋友们:我是年前11月份怀孕的,等到2012年2月份想上保险(生育保险)的时候,单位说:“你已经怀孕了,不能再上保险了。”然后我就没上。等到2012年6月份的时候,公司变卦,说:“你必须得上生育险,产假休完后,回来就能报销生孩子和产假的费用”然后我们又稀里糊涂的把所有资料交给了单位,7
因要仲裁公司,欠我一个月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我要向仲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呢?是宝宝出生证明吗还是其他的,生育津贴证据我有(是人事给我生育津贴回执单,社保已盖章,钱已经达到公司账户,但公司账户被封),谢谢
上了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在生育完毕后可享受生育津贴。那么单位应不应该再给员工正常发放生育期间的工资呢?大家众说纷纭。各地市、各单位的执行标准也不一样。关于这一问题,相关的法律条文是否有明确规定:生育津贴和生育期间工资不能同时领取。请大侠们告知,如果有明文规定,请告知是哪个法律文件第几条,非常感谢!
我是2010年3月到6月休的产假,期间公司也发放了产假工资,上班后办理了生育报销,其中的生育津贴公司也全额打到公司账户由公司领导同意全额发给了我!近日2012年新进公司的女同事准备休产假,公司查看国家规定发现生育津贴是应该补贴给公司的!现在公司已当初不了解国家规定及不想让新同事觉得公司制度有偏颇为由,要求我退
我是2012年4月12日中旬开始休产假,5月初生的宝宝,工资开到7月末,每月2000元都已达到工资卡中,生育津贴1万2千多已到公司账户,账户被封,公司停业,我还能领到生育津贴和产检这笔钱吗,
单位虚报(少报)平均工资,导致社保局核定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实际工资,我可以要求公司按上年度实际平均工资补足吗 还是按本人实际工资来补足?(注:上海市生育津贴标准是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
我入职时候公司未上保险,过了试用期两个月公司才给上保险,试用期期间我怀孕了。分娩时候报销不了生育津贴,现在我辞职了,我能要求公司支付我全额工资? 能告诉我因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