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银行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人数少,来电咨询的客户与日俱增,于是公司便经常不顾我们的意愿,强制加班。本身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我们工作完一天后都是嗓子冒烟,单位上95%以上的同事都患有慢性咽炎,但是领导们丝毫不顾及我们的感受,只要咨询的人稍微多一点,就强迫我们加班。如果不加班的话,就会被扣工资。说实话,我们宁愿不要那么一点的加班工资也不想加班,只想请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我是九八年进公司的,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去年我生病,公司给了一年的医疗期,今年到期,公司先是劝我提出解除合同,我没答应。后来公司又要强制性给我解除合同,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如何去做。
过年了,我准备回家过年,但是经理安排我 (除夕 春节)2天加班,我申请不加班。但是经理不同意,然后说如果我不来加班,就算旷工, 扣我工资.公司这样做法,合理吗? 找他说了几次,都不同意,现在关系闹的比较僵,我想过年之后就不来这个公司上班了,但是我年前上了20天左右的班 工资能领到吗? 6月份进公司的时候
合同里工作时间是8小时,一周上五天班,但是实际上我们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周末、节假日也是一样,可是合同里明确提出加班不付加班工资,这样是合理的吗?
现在怀孕6个月,上班时间从早上9点半到下午6点半,中间一个小时吃饭时间,现在领导还要求加班,请问我怎么应对这个问题?
你好老师们:我于2011年4月在公司B上班,10月被调去C上班,去公司C的时候它拿了一份所谓的合同给我签署。注:(是一份中介公司的合同,公司领导只叫我们填写自己的资料,而甲方什么都没填写)。现在公司强制要求我们上班时间为8点至19点,一个月加班52小时以上。因我们几个不愿意,所以我们由技术工变成了打杂工。中午吃饭
公司需要概预算证,强制我们报名,参加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强制签订,内容我没有仔细看,协议也没有给我一份,但是我签字了,公司按照协议,要求我偿还培训费用1200,另一方面,公司从去年开始长期不按时发工资,是否可以维权
因整个行业不景气,公司现在出台政策,强制员工放假,每个只发基本生活费700元,还要求每周员工来公司报到一次,请问是否合理?
我公司借培训名义,要求所有文职人员(当然,经理除外)在每周六8:00至17:00进入产线加班,并且不准迟到早退,中午给一个小时吃饭时间,周六不算加班,没有加班费用,言明不进产线的人就算自动离职,平时工作日每天除休息时间外需工作8.5小时,每月工资还需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公司福利,请问违法吗,我该向哪里举报。
公司强制签订自愿加班,离职申请,自愿放弃补偿金等协议,不让休息,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每月休息1天,怎么维权
我们公司不管员工加班多久 都没有加班费 一律定义为工作范围内该完成的事 加多久都是自愿加班 。 今天推出了新的制度,每周绩效后5名 周六来不加一天班(不少于5个小时) 依然没有加班费 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我还在试用期 可以做什么来维护自身权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