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26日在一家企业里面做淘宝客服,工资一个月是1500,在6月24号辞职了26号的时候我就开始请假没有上班,现在公司说我是自动离职。当时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是1个月,现在都超过了1个月我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我跟公司也没有签合同,现在让公司计算我的工资,他们是这样计算的;1个月休息4天(带薪休假)假如一个月都在上班,那么这4天属于加班,如果正常上26天,那么拿正常工资。但是一但有请假,旷工。实制的工资就要按你的实制出勤天数来算。(公司从来就没跟我们说过工资制度也从来没有员工制度)现在才来说这些计算话合理不,而且5.1我们员工上班也没有补贴工资的
我是本科毕业生 7月毕业 当初因为准备公务员面试但是因为各种因素没有上公务员 那会临近毕业工作还没着落比较着急 然后有一家大公司录用我 因为这家公司在它的行业也算比较有名气 所以就去了 去之前谈好试用工资2000正式工资2500 试用期2个月 因为我个人原因所以在试用期的第二个月我提出辞职 公司经理和总经理都同意了
我一个朋友在乐清一家企业做中层管理,08年5月29日进入公司,8月20日与公司签订合同,但他现在知道公司只给交了五险中的二险(养老和工伤),合同上注明是三险(养老、工伤、失业). 1 现在可以以未缴纳保险的事由提出辞职吗?也就是说今天提出,明天就不 上班? 2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未交的保险吗? 3 现在公司是按1300元为
事情是这样. 事业单位,合同工. 本来是每月十五号发当月工资. 因为最近有一人在发了工资的第二天辞职走人. 于是单位现在这样定了新合同: 当月十五号发上月工资. 这样合理吗?
辞职了公司还不给员工算工资还,还等一个月才那工资。有这样的规律吗?我该怎么办才好啊‘好烦
辞职了公司还不给员工算工资还,还等一个月才那工资。有这样的规律吗?我该怎么办才好啊‘好烦
我公司2009年文件规定:有加班由部门领导在半年内安排补休,半年内没有安排的发放加班费。但2009年10月至今,没有发放过加班费。请问:单位的文件是否合法,我能否以未及时发放加班费为理由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皮鞋厂工作,由于生意好,每天上班时间相当长,感觉太累了,人受不了,实在实是坚持不下去了,刚好第二天又有事,我就到管理的去请假有事,请了几次都没同意,但别人去请假就能请到,我却不能,我心理很不平衡,后来我就给他说我不在这里上班了,他说也不行,而且还吓我说到时候不好拿工资,总后没经过我的同意照样
我在一家公司里工作,工作了五年,后来我因为一些自己的原因,不能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我就辞职,但是公司给我做了一身新工装,我只穿了15天,(一件衬衫。)其他的我还没穿。但是我们之前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是三个月之内离开我必须付70%磨损费,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