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辞职行吗?工资和补偿金怎样算
这样辞职行吗?工资和补偿金怎样算 我一个朋友在乐清一家企业做中层管理,08年5月29日进入公司,8月20日与公司签订合同,但他现在知道公司只给交了五险中的二险(养老和工伤),合同上注明是三险(养老、工伤、失业).
1 现在可以以未缴纳保险的事由提出辞职吗?也就是说今天提出,明天就不 上班?
2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未交的保险吗?
3 现在公司是按1300元为基数上缴保险的,可以要求按本人工资标准补缴吗?
4 公司说的是月薪,但实际是休单休,超过21.75天的,可以要求算加班费吗?
5 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金一个半月吗?(因为现在还未满一年半)
6 如果这种辞职可行的话,那是不是要向劳动局提出仲裁?要保留些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14102……(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11-07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