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之前的劳动合同上签了一年,并扣了押金,在合同到期之后,在原有的合同上把之前的时间擦掉
我在之前的劳动合同上签了一年,并扣了押金,在合同到期之后,在原有的合同上把之前的时间擦掉,并重新写上时间,请问这种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我合同没到期,押金还能要回来吗,合同没到期我辞职有什么影响吗
我在公司工作5年,开始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到期之后没有续签,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解聘我,也没有提前通知,直接就说解聘我,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也是08年2月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08年9月。现在已经被辞退了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2月1日-2011年2月1日止,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8年9月。 ,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已经承认补签08年2月-9月的合同?而不给双倍工资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是6月30号,但公司并没和我续签合同,也没任何商议及通知,还让我继续工作... 我认为公司是想不签订合同之后,随时随地可以解聘我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但只是现在因为我一直表现不错而暂时找不出理由解聘我而已。 像出现这样的状况,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谢谢律师们的指导!!!
本来,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在2009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单位没有及时再次续签,而是在2010年4月份补签的,合同的开始日期是2009年7月。签订日期也是写的2009年7月。现在,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合理?请回答,谢谢!
劳动开始时间是8月17号,但是一个月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10月1日开始为期3年的合同
劳动开始时间是8月17号,但是一个月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10月1日开始为期3年的合同。但是到了11月初还没有交10月的五险,用人单位说什么时候交什么时候算。我想问问这样的合同生效呢?用人单位可以补交五险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单方不想续签合同,但单位要扣回之前劳动期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单方不想续签合同,但单位要扣回之前劳动期间发放的奖金和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单方不想续签合同,但单位要扣回之前劳动期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单方不想续签合同,但单位要扣回之前劳动期间发放的奖金和
我在贷款之前说不要押金,但是我签合同之后他又说要2000押金
我在贷款之前说不要押金,但是我签合同之后他又说要2000押金,又说合同上写的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