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林甸县永和家园的住户,在去年我们小区进行了墙体粉刷一楼外表部分贴砖楼顶彩钢(还没有安装),在这之前物业公司并没有和业主们进行沟通也没说要收费,可是过年之后却说要按一平米十多元收大修费(按楼层不同收钱不同基本在十元左右),我们的房子并没有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大修?要大修为什么不和我们业主商量,更可气的是物业公司还停掉了我们的热水,可是我们的热水是交过钱的是按一吨4块2缴纳的一次性缴纳365元,我们去物业公司找过他们却说“供水公司(林甸县新天热力)和物业公司是一家的你们不交大修费就不给你们热水”。
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有没有违法?我们该怎么样维护广大业主的58:39合法权利。
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有没有违法?我们该怎么样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
谢谢
问题描述:有A B C三个成员,A家有门前有一个树,A家不想要了!B家平时有捡柴火的习惯,于是A家给B家说我们家的树不想要了,你把树伐了,木柴给你加。B家是一个年龄70多岁的和30多岁的两个人伐树!在伐树的过程中,由于树枝过大将旁边的一棵电线杆碰到,给供电局赔偿2000元。这是事件一;事件二,在伐树即将结束的时候,C过
他的理由:2009年4月,原告给我雇佣看网吧期间,原告说要求他人交纳上网费,与他人发生冲突被人砍伤,经鉴定伤残五级。共要求我来赔偿;医疗费:12422.09元,伤残赔偿费:69468元,鉴定费:600元,营养费200元,误工费:5000元,护理费:1000元,交通费:1500元,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共计:100390.09元。 (其中他说了
我家邻居曾经和我母亲吵过架,然后他家搬走了,搬走时留下了一小片空地在我家东面,因为和我母亲吵过,走时既然把房子盖得非常高,挡住了我家东面,说让我家每天都见不到太阳,现在我家东面真的什么都看不到了,就一座房子档着我家,气着我母亲,我该怎么办?
1970年父亲带领全家过日子,家中有三个儿子两个儿媳,三个女儿一个出嫁两个下乡智青,收入都交父亲。这年父亲盖了一座房,今父亲过世,问此房是遗产还是共同财产?
情况概述: A因工作走不开,让B帮他去协助C处理C与D的债务纠葛,B就联系我送他过去。到达后与我素不相识的C要求我和他一起坐到他车里让B和D在我车里谈事,说我在的话不方便他们谈事。结果随后D受到了C找来的人的伤害。我车的钥匙被B拔掉了,使得当时我不能及时开走我车,在我向B追要钥匙时,D却捡到了被B丢失了的车钥匙把我车
我的一个朋友现在读高三(以下简称小夏),一年前在校外学习美术专业,临近专业考试时,专业学校一名老师跟小夏的父母提出可以动用私人关系保证小夏通过专业考试但要额外收取6000元费用作为回报,小夏的父母就支付了6000元现金给这名专业老师,但专业考试过后,小夏没有通过专业考试,老师只退还了小夏的父母3000元现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