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销售制度,就是每年销售人员的底薪是按照上一年的回款来决定当年的底薪,自然有的人涨,有的人降。我想问一下,如果被降薪本人就是不同意,公司能以销售制度强行给降薪么?合法么?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公司不再雇佣员工,这样是否合法,需不需要赔偿?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公司不再雇佣员工,这样是否合法,需不需要赔偿?
12年6月份小孩子在湖北农村老家被一摩托车撞至小腿骨折,在武汉同济医院治疗花了4万多,后续的二次手术还没做(取钢针),肇事方开始垫了5千多的医药费后拒不出钱,后来委托了当地的一个个体律师,前后分两次共给了8千多给律师,都没有开票,第一次6千块手写的一个收条,第二次根本就什么都没写,年底了说要去法院申请诉讼,要交诉讼费3
打坏几个只值几百元的开关,物价局竟然鉴定为六千多元。而且当事人我母亲不在场鉴定的,这样合法吗?
我母亲跟人发生纠纷,把别人船上的几个开关打破了。(只值几百元。)对方请物价局的人来鉴定,竟然鉴定出八千多元。我母亲不服,要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后,是6900元。。。。。治安大队人员从中调解,赔偿了事。对方不同意,要求追究我母亲刑事责任。这两次的物价,我的母亲及家人,我方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场。对方信口开河说
一朋友担任银行保安,后和顾客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双方都有损伤,公司认定朋友付全责,让朋友赔偿顾客精神损失,但朋友也有损伤,试问这样公平吗?合法合理吗?
我是2012年12月3号与公司签订的三年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2013年一月份当时12月份的考核业绩出来了,我所在的分处是倒数第一,但是倒数二三名跟我的业绩基本上也差不多,公司找我谈话,我觉得因为是刚来时间不长,再加上与周边客户环境也有很大关系,而且我感觉我一月份比上个月也强多了,结果在我休息的时候,毫无知情的
公司在面试应聘者之时都只口头说好:上班要押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做不满一年的员工,则在辞职时,将不给予发放所押一个月的工资。做为应聘者要考虑好清楚再上班。此公司是小公司,正式工作后,也没签什么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的如果做不满一年的员工,则在辞职时,将不给予发放所押一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1、我是一名外地来沪的务工人员,城镇户口,从2011年11月7日和一家企业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但在合同期限里,只为我缴纳了6个月的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其余社保吗? 2、另外,近两天公司和我在谈续签合同的事情,并声明:“公司效益不好”和“近期我本职岗位工作量不大”为由,签订新合同时,要下调我现有工资500元
请输入你的各位律师们您们好,本人多年前购买的土地已经盖了房子,后门做了厨房.本人的土地证件后门有一通道我的土地证标明是消防通道,现有一人貌似通过一些渠道补了土地证进来,想直接把我的厨房后面的通道推平整。但原先土地是因为有这个通道我才愿意买的土地盖的房子,那人不知道是通过关系有点手脚补证的。这样我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