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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坏几个只值几百元的开关,物价局竟然鉴定为六千多元。而且当事人我母亲不在场鉴定的,这样合法吗?

打坏几个只值几百元的开关,物价局竟然鉴定为六千多元。而且当事人我母亲不在场鉴定的,这样合法吗? 我母亲跟人发生纠纷,把别人船上的几个开关打破了。(只值几百元。)对方请物价局的人来鉴定,竟然鉴定出八千多元。我母亲不服,要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后,是6900元。。。。。治安大队人员从中调解,赔偿了事。对方不同意,要求追究我母亲刑事责任。这两次的物价,我的母亲及家人,我方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场。对方信口开河说什么什么坏了,任他们说了吗?随便鉴定了吗?还请了潜水员,打坏船上几个开关,在船面上都可以看到,凭什么要请潜水员?潜水员的工资凭什么要加在物价鉴定结果上?这样的物价有效吗?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这样的物价合法吗?。 若是不合法,我可以提出抗议 ,我母亲在看所守所受的冤屈,该由物价局的人员玩忽职守来偿还。该如何投诉物价局? 由于对方追究我母亲的刑事责任,我母亲已被关看守所。这样实在太过冤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嫣语凌人(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3-01-28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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