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诉前市医学会鉴定为三级甲等医方次要责任,当事人不服鉴定结果想直接起诉?
诉前市医学会鉴定为三级甲等医方次要责任,当事人不服鉴定结果想直接起诉? 经产妇凌晨12.30分入院待产,接诊医生进行产检,未做B超检查,也未叫家属提交产检B超单,即诊断为头位临产,办理入院手续。至4.50宫口开全,进入产房,此期间进行3次检查未发现异常,也未给予任何建议,即行人工破膜,发现是臀位,告知家属产妇乏力,叫家属进入产房帮助产妇用力,后因胎头难以娩出加腹压持续20余分钟,5.30分胎儿娩出,有心跳92次每分,阿氏评分1.立即给予抢救持续至6.13分心跳停搏,放弃抢救。经市医学会鉴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次要责任。当事人不服鉴定结果想直接起诉(距申请再次鉴定时间只有十天),不知道起诉过程中是否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法院是否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结核菌(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2-02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