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到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案件从立案现在都已经过5个月快6个月,法院强制执行无力。2019年2月法院开出了拘留对方的拘留证,但去对方单位找不到对方,去对方家(已搬家)。然后强制执行的案子就放着了,然后法院执行法官就说尽力了。 1 执行案子就这样就完? 2 我在19年1月提交将对方纳入失信人的名单,到现在法院不采纳,这合理? 3 18年12月我给执行法官写了调取此执行案件的卷宗的申请(即想要将对方的笔录和言词复制一份),但执行法官是不能,要给上级领导请示同意才行。这合理?
我与前妻经法院调解,现正式离婚已经3个多月。民事调解书达成的协议:我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并且有每月3次的探视权。小孩现在处于哺乳期,我多次联系前妻要求探视小孩,前妻要不是不理会,要不就是对我及我的家人一阵滥骂。婚姻中我没有任何对不起前妻的过错,其人脾气无法让人承受,心理也极度扭曲。主要考虑到娃娃处于
我与前妻于2016年4月经法院判决离婚,从闹离婚的时候女方一直拒绝给我探视儿子,我于2016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执行局法官调解,双方在法院签了协议书,中途探视了一个多月后,在16年7月份,女方又拒绝给我探视,基于我没有任何影响儿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因,女方就是以小孩和我家人不亲为理由,拒绝给我探视,我因无
2017年2月份二中院维持原判分家析产案,房子判决给我,我给姐姐折价款200万,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我姐强制执行要求我给200万折价款,但是我没有那么多资金,就发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她交出房产证和户口本,一起去中介签订委托售房协议书,她不肯配合,执行官通知她拿出2证配合我,她也不肯,非要法院查封我的房子,要法院走拍
2018年9月11日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结果10月17日才立案。(10.22和10月29)两次去找执行法官,并与10.29日提交将对立为失信人的申请书。 今天收到法院的短信:“您申请的执行案件已转执行局综合团队,该案件将在30日内对被执行人进行文书送达” 这时效怎么法律条款规定的不一样。从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到立案,再到我
我9月11日交的强制执行探视权申请书(我9月10月去了好几次)到了10月17号才给我立案(之前一直推诿说要到10月底,又说11月底)然后10.22和10月29两次去找执行法官,并于10.29日提交将对立为失信人的申请书。到了今天11.1才给我发了的短信:“您申请的执行案件已转执行局综合团队,该案件将在30日内对被执行人进行文书送达”
已向区执行局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提供对方手机号(当时对方起诉本人离婚起诉书上的手机号)但对方一直关机(估计是停机了)我向法院也提交对方的单位电话(也提供单位的地址),法官打对方电话停机,单位电话不接。然后法院以找不到对方(我提供的线索),将此案停止执行。(已向法院提交将对方纳入失信人名单的申请书)
18年9月已向区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探视权的申请书。提供对方手机号(当时对方起诉本人离婚起诉书上的手机号)但对方一直关机(估计设置了白名单)也给法院提交对方的单位电话(和对方单位的地址),法官打对方电话停机,单位电话不接。法官打对方父母告知对方到法院,但对方一直没有到法院也不跟法院联系。 同时也告诉法
强制执行探视权5个月了,但对方始终不履行义务执行,是要写拘留对方的申请书,执行法官才拘留对方?
强制执行探视权5个月了(从立案到现在),但对方始终不履行义务执行,是要写拘留对方的申请书,执行法官才拘留对方? (判决书上写的每周5由男方将孩子带回男方家,周日晚上男方将孩子送回。) 现在执行法官以说服、也传唤对方,但对方始终不尽义务,一直不让男方见孩子。 另外,我立案时已经交了将对方纳入失信人
对方拒不履行离婚判决书内容,不让本人探视孩子,对方强制被执行,依旧不履行义务拒绝探视,反而到法院起诉
对方拒不履行离婚判决书内容,不让本人探视孩子,对方强制被执行(18年9月本人到法院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已经对对方教育和当面约谈、警告2次,并告知对方年后(19年2月25日)到对方家执行探视权),截止现在对方依旧不履行义务拒绝探视,反而到法院起诉增加孩子抚养费。 法院现在通知我年前放假去拿对方起诉增加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