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强制执行
关于强制执行 我9月11日交的强制执行探视权申请书(我9月10月去了好几次)到了10月17号才给我立案(之前一直推诿说要到10月底,又说11月底)然后10.22和10月29两次去找执行法官,并于10.29日提交将对立为失信人的申请书。到了今天11.1才给我发了的短信:“您申请的执行案件已转执行局综合团队,该案件将在30日内对被执行人进行文书送达”
我想问下我这个是探视权的强制执行。时间从立案(10.17)还是今天收到短息(11.1)还是9月11日开始算3个月? 然后10.29我都已经交了将对方列为失信人的申请书,这个有用? 能否将对方列为失信人? 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xld17……(湖北)
提问时间:2018-11-0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