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签订经济补偿协议,解除合同前发现怀孕,能否要求恢复合同
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用人单位1月21日宣布被收购,1月22日发布N+2经济补偿方案并约定三方与2月20日解除劳动协议。因不知道怀孕所以签字了,1月25日身体不适检查发现怀孕了,可否要求恢复劳动协议。另外若恢复后被退回劳务公司,用人单位给的补偿金是否就没有了,退回劳务公司后工资如何计算
在没有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公司结业,也不发给我们当月工资,请问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具体如下:
您好!我们是以深圳某公司的名义招进来的,目前在深圳市区某栋大厦上班,该公司在这栋大厦运营的时间大概有两年多,但是该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另外的地方。现在8位同事有7位是在这公司工作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但是公司一直未给我们签订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之类的。2008年10月7日我们接到公司通知说公司在这栋大厦因注册不了公
只签订了试用合同,试用期结束,公司辞掉我,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您好: 我于08年4月30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半年的试用合同,10月30日合同到期。而后没有续签正式合同。11月17日,公司提出要辞掉我,并要求11月20日办理手续离开公司。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离职前,我找到老板要求,老板给我的答复是,我是试用期结束就被辞掉的,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另:
我想问 单位现在帮我交社保交了一年 了 但 刚开始的两个月是没有交的也没签合同 我现在还能否以那两个月没交社保为由要求单位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这个问题我知道答案了 是不可以以用人单位欠缴或基数不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获经济补偿的。
公司出于管理需要,撤销在我现在所工作的部门,要迁到异地,我无法跟随去,因为考虑到家庭情况。现在离搬迁还有一个多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样的话,公司如果和我解除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三期之内不能和职工解除合同的,可现实情况合同又无法继续履行,本地部门撤销,异地的我也不可能去。这个情况该怎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待岗协议签订后是否可找工作?以此为由公司解约后是否可要求一次性经济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内部调整合并部门,公司为我调整了岗位,因差距较大(虽然口头承诺工资待遇不表)我没有同意,公司现已没有部门接收我为由,与我签订了待岗协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仲裁并要求经济赔偿吗?赔偿的标准是怎样?还有在待岗期间为了生活是否可以在找工作(还有2年多的合同没有到期)找工作的话,公司知道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公司由于要搬迁到哈尔滨,本人不同意随迁,在11月22日签了同意在12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发现怀孕了怎么办?能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吗?公司从11月份开始已经没有给我购买社保.
我在一家台资公司工作了13年,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我自己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经济上补偿
我在98年的时候进如现在的公司,如今有13年半时间,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要辞职(书面,提前一个月),公司应该给我多少经济补偿
我在2011年3月15日入职哈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至今年12月10日,12月5日我组织电业局为我方新建小区送正式用电,晚6点半由于变压器有霜电业局人员送电把变压器受损,高压停电,导致我方一正在的换热站停电十分钟,第二天早来到公司,由于换热站人员没有在停电后及时恢复供热系统(换热站24小时有值班人员),导
原签合同未到期,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且一年一签,之前的能否得到补偿?
2005年参加工作,2008年前均是一年一签,2008年—2010年签三年,2010年—2013年签了三年,但现在公司又发的合同要求从2013.1.1起一年一签,之前的作废,理由是公司名字变更且董事长变更,也没提补偿否?另外假如我们不签新的合同公司辞退我们的话赔偿否?要是签了新的,之前和现在的补偿如何补偿且之前的工龄有效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