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6年9月28日在此单位工作。工作两年转正。现已在此单位工作6年半的时间。这期间只于09年与公司签订1次为期1年得合同。现公司无故辞退我。也未提前给予书面通知。介于这种情况我应如何向公司申请补偿,其补偿的条件及依据有哪些?如公司未按依据给予我合理的补偿。我是否可以去劳动仲裁告,并需要哪些证据?
各位热心的律师: 大家好,我是一个国营企业员工(不是正式,属于合同工,即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于2009年4月1日进入公司工作,合同期限是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010年8月1日起,我所在的单位财务部门取消,合并到上级单位同意核算,现在公司即将作出辞退我的决定。 我已经于2010年7月初怀孕,
请问下,我是在2006年6月进入公司,2007年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有效期是一年,之后一直没有签合同,在工作的这几年中也没有买任何的保险,在2010年的9月公司无故把我辞退了,请问我要得到哪些补偿??
我是一名电工,于2009年7月13日进入公司工作,并于当天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我没有拿到合同,由于工资不高,于2010年7月5日提交了辞职申请,2010年8月5日办理了辞职手续准备离厂,但公司方面要求我留下并提高工资待遇,我就答应做临时工,后来8月份工资加了,就继续留了下来,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2月开始为我缴纳了
在公司入职已经9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由于公司年终业绩不好,要求裁员,公司要么找理由让员工主动辞职,要么就是选择式的变相要求员工离职,就是要么选择调岗降薪,要么选择离开公司,没有补偿,遇到这样不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公司,该如何是好??
公司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员工辞退问题,应当给予哪些补偿??
2011年9月入职--2012年6月公司提出裁员但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签了2年的合同。老板提前10天和我说公司没什么事,人多了。要我改签另外一个差的公司的合同。我不同意签10天后就把我辞退了。请问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吗?我可以要求继续在公司上班吗?不可以的话我可以获得什么赔偿了?
我从2011年2月20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我老板的公司工作,且31日由于我休息,我回家了。可是公司领导在31日开会决定后给我打电话说我包括我们另外两个同事一起被无故辞退了,叫等几天去领工资。在我工作的期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如果要单位赔偿应该是哪种赔偿方式?金额
本人于2012年11月5号进公司上班,现在还处于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以“不适应工作岗位”为理由要辞退我们,问公司具体原因就说一些没有任何考核证据的原因,例如:与客户没打好交道、与同事没处好关系之类的。今天去找公司索要赔偿,公司缺一口否决,还叫我们立马办理辞职手续,我们不妥协,公司还提前截止了我们的上班日期(
我是某某公司新乡分公司,我的合同时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上派遣单位写的是某某公司新乡分公司,在合同期内,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被撤销,总经理再没有和我商议的情况下把我调到另一家分公司,但是我不愿意去,请问这样我算是自动离职么?我可以要求补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