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企工作,每周休息一天,单位和我签定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工期间劳动工资为3000元/月和工资内容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星期六的加班费。转正后每月工资3500元/月,现在每月实发3500元(没有工资条)。现在单位以经济不好将我辞退,我能依据合同向企业讨要周六的加班工资吗?如果去劳动仲裁能胜诉吗?
已经上班9个月了,多次要求签劳动合同,结果没任何回复。而且公司剥削了员工的婚假权利,因为我是属晚婚的,一天婚假都没享受。每星期六都要加班且没有加班补贴。我该咱办好呢?
从2009年3月份上班至今9个月了,多次要求签劳动合同,结果没任何回复。而且公司剥削了员工的婚假权利,因为我是属晚婚的,一天婚假都没享受。每星期六都要加班且没有加班补贴。我该咱办好呢? 如果去劳动仲裁的话,我应该收集什么证据资料?
我们公司是综合计算工时制,请问这是什么制度?是不是星期六和星期天是加班两倍工资的那种制度,可我们公司是1.5倍,请问我这能否申请仲裁?
我曾在一定集团企业做行政部副部长职务,因当初公司老总和我面谈时承诺的工资,到发放工资时的金额不对,也就是只发了80%的工资,其余部分说是年终才能发放。在那做了三个月后,辞职不做,重新找了一份工作。本来不想去讨要加班工资和剩下的20%,因为没有证据。但是,气人的事,我6月份3天的工资中,因最后一天我走的那天公
我曾在一定集团企业做行政部副部长职务,因当初公司老总和我面谈时承诺的工资,到发放工资时的金额不对,也就是只发了80%的工资,其余部分说是年终才能发放。在那做了三个月后,辞职不做,重新找了一份工作。本来不想去讨要加班工资和剩下的20%,因为没有证据。但是,气人的事,我6月份3天的工资中,因最后一天我走的那天公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
我是2010-09-15日进入该公司,当时谈的工资数额为2500元/月,但签定合同时所签定的为5天/8小时制的,底薪按当时的920元/月签定,另外在合同的其它项上备注了3点:4个周末的加班费为338元,奖金为1242元,总数相加才为2500元。后来在春节回家的时候,因我请假回家了,财务人员将我的奖金全部扣除,我找到行政部经理,他后来
国家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保安行业春节或其它节假日可以不支付3倍加班工资
国家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保安行业春节或其它节假日可以不支付3倍加班工资的,我们是保安公司 竞争激烈 利润很薄,经常有保安在辞职时候索要加班工资,我们是否应该支付?听说国家规定某些行业节假日不需要支付加班公司
请问:我们是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现在工程结束了,工资拖欠我们好几个月了,我们现在有四五个人,没有欠条,我们直接去建设指挥部或者劳动局告可不可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