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喀什工作。2012年10月份,家里人不注意打开过水热,太阳能热水器闸也没关好,太阳能水上满后,开始外漏,由于排水口堵塞,导致楼顶积水,致3户墙体受损。我们认为物业在给排水系统管理上存在问题,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在主动与住户协商的同时,积极与物业沟通,解决维修问题,但物业拒不承认相关责任,且态度不好,经问题没解决为由,企图停止向我售电。请问:在此问题上,物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我应该如何解决此事?谢谢!
以前我一直按时交纳物业费,12年1月26日晚我家下水(室外)冻了,找物业物业说当时不能修理得等第二天在修理,看我实在着急就给我个私人电话让我找他修理,并说费用物业给出。到12年2月6日下水共冻了6次致使厨房反脏水室内异味很大,找过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说法,费用也没给我报销.我曾经投诉到12345市长公开电话。我认为物
以前我一直按时交纳物业费,12年1月26日晚我家下水(室外)冻了,找物业物业说当时不能修理得等第二天在修理,看我实在着急就给我个私人电话让我找他修理,并说费用物业给出。到12年2月6日下水共冻了6次致使厨房反脏水室内异味很大,找过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说法,费用也没给我报销.我曾经投诉到12345市长公开电话。我认为物
前期物业合同去年5月以到期,小区没业委会。前期物业继续服务。但物业质资是3级。按2级表准的最高收费。而服务质量没到2级表准。业主不愿交没签合同期的费用。或要求按服务质量交费。业主的要求合理吗?有相关的正策条例吗?
李律师:您好,我们小区物业非常差,大部分人不交物业费,已造成恶性循环。我们单元楼都不交物业费,但只有我受到起诉,法院已送传票。邻居说,物业不敢一起起诉,所以单挑。这不是欺负人么?其实我不赞成不交物业费,更不赞成物业不作为,但事与愿违,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我最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过户日因为时间太晚没来的及做物业交接,但后来发现原业主有一年的物业费未交,但购买合同中有明确注明过户日前的物业等费用由原业主负担,可我联系原业主他不愿补交和做物业交接,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还有物业以未交接为由限制我的购水量,这种情况我怎么处理呢,如果以后我做完物业交接,我可以要
1.业主坐着亲戚的车进小区,物业公司要求交纳10元钱。 2.拒绝交付解释说自己有蓝牙开门只是未带,其要求支付5元一次开杆费。 3.业主将门杆推弯 以上事件经居委会调解并写下调解书 次日物业管理人员不同意调解内容每日上门耍诈还恐吓。
1、小区内游泳馆未经业主同意被改为职工食堂 2、小区门前原有6个标志性圆柱形石雕雕刻,未经业主同意被挪走(许多业主当初购房时就是因为这6个标志性建筑) 3、我家屋内常年有漏水现象导致屋内长毛,物业一直未修好 4、小区内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 5、进出小区内的外来人员和车辆没有登记,随意进出。 鉴于以上几点,我
本人承租一商业广场商业铺面,目前由于该广场人气不佳,入住商户经营状况普遍不理想。 同广场合同约定租金按季支付,且提前半月支付,如未支付,物业方可断水电。因经济原因本人目前无能力全部支付本季度租金,但是已支付当月租金,且拿到物业收据。 现突然收到物业方口头通知必须在一天内支付全季度房租,否则断水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