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3月到6月休的产假,期间公司也发放了产假工资,上班后办理了生育报销,其中的生育津贴公司也全额打到公司账户由公司领导同意全额发给了我!近日2012年新进公司的女同事准备休产假,公司查看国家规定发现生育津贴是应该补贴给公司的!现在公司已当初不了解国家规定及不想让新同事觉得公司制度有偏颇为由,要求我退回已近报给我的生育津贴(公司一直没有明文规定关于生育报销的制度)我想请问:1、公司是否有权利讨回这部分生育津贴?2、我是否可以拒绝退回?3、如果我拒绝退回,公司是否有权从我现有的工资中扣除。
公司给了产假工资,现要求退回生育津贴,请问这样操作企业是否合法? 公司没有按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这对本人生育医疗费的报销金额是否有影响? 谢谢答复。
女职工非法二胎未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产假是否应当发放全额工资?
公司已经为女职工上保险; 女职工因为非法二胎未能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那么女职工休产假公司是否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2年多前休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了产假工资,后公司又办理了生育津贴发放给我。现在公司以“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为由,要求我退回。 请问1.这样做是否合法? 2.公司是否在我不退还的前提下扣除我现在的工资? 3.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否已经过了时效期?
我是今年7月7日剖腹生下女儿,我10月份就回来上班了,我的生育保险资料已交社保,并核算下来津贴。 月底结算时,我发现公司只我给算了10月份的基本工资,不给我7到9月的工资,还扣了我这3个月的社保。。。请问是否合理? 公司签合同有写基本工资是1500,实际工资是1700. 另外公司买的社保是最低那档。
生完孩子因为要自己带孩子,考虑想辞职,但是听说报下来的钱都是打到公司账户的,一般都会在回去上班后几个月才给到个人。 我有个同事就是休完产假回去上班后3个多月才给到她个人手里,如果公司因为我辞职就不给我这部分钱,他们是否有这个权利,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因要仲裁公司,欠我一个月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我要向仲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呢?是宝宝出生证明吗还是其他的,生育津贴证据我有(是人事给我生育津贴回执单,社保已盖章,钱已经达到公司账户,但公司账户被封),谢谢
上了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在生育完毕后可享受生育津贴。那么单位应不应该再给员工正常发放生育期间的工资呢?大家众说纷纭。各地市、各单位的执行标准也不一样。关于这一问题,相关的法律条文是否有明确规定:生育津贴和生育期间工资不能同时领取。请大侠们告知,如果有明文规定,请告知是哪个法律文件第几条,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