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原被取保候审,法院审判后要决定判决实刑,决定逮捕.公安机关按程序执行,体检后发现病不能关押,公安机关下步应怎么办?
我是知名大学的职工,1999年9月被辞退。当时工龄31年,年龄48岁。10年一直在申诉、找仲裁、法院审理最后在2006年认定为:与学校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责令判办理退休手续,三年报海淀法院执行庭三次,至今没有任何作用。而且去全国人大2次,还是没有任何表示。而且生活费用都不给,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请教:应该不应该没有
我于2008年年底离婚,抚养费每月400,本来一直都按时支付,但由于女方一直在探视小孩的问题上,不给与方便,后来干脆就不给探视,所以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就没付抚养费了。 这个月法院执行局要求我把抚养费付清,付了2000元,执行局要我交300元的执行费,给我的算法如下: 每月400 X 12月 X 15年 X 1.5%=1080元 让我交300
我是榆次锦纶厂的下岗职工,我妻子于2005年9月22日下午六点出车祸,植物人两年后身亡,法院判决两次拿着判决书在区法院执行庭4年了,也没人去给执行,这种不作为天理何在,公理何在,人的生命就一文不值吗,法院对公民有用吗?
法院已然判决生效,我也早已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不在原籍,法院执行官称找不着人,现已经三年多久久不能落实,此案会不会过期?如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枣强县马屯镇史屯小学校长酒驾肇事 2011年8月31日下午在北流常村加油站北十字路口北10多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拖拉机正在往北行驶,忽然拖拉机司机大呼“走过了”,急忙向左转弯,正撞在一辆正往北行驶的两轮摩托车上,并且正撞后轮减震,拖拉机头最前面的钢架把摩托的后轮右减震严重撞弯,并把摩托连接货架的脚踏
枣强县马屯镇史屯小学校长酒驾肇事 2011年8月31日下午在北流常村加油站北十字路口北10多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拖拉机正在往北行驶,忽然拖拉机司机大呼“走过了”,急忙向左转弯,正撞在一辆正往北行驶的两轮摩托车上,并且正撞后轮减震,拖拉机头最前面的钢架把摩托的后轮右减震严重撞弯,并把摩托连接货架的脚踏
我是受害人的亲属.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案件是由一起对车纠纷“受害人”被两个犯罪嫌疑人当场打死。现在案子还在公安局.距事发已经有70天了,尸体至今也没火化.受害者家属到现在也没看见尸检报告。但公安机关要求我们火化尸体.我们觉得不应该,我们也曾多次去公安机关要求尽快提交检察院.可事情到现在也无结果..据说公安局是收
社会混混无理由殴打侮辱老师,冲到教室砸坏公物危胁学生安全,共有四名老师受伤,头上有几个大包,脸上青紫一块。精神上的打击更以无以言表,此案件公安机关仅做出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是否合理?现社会上议议纷纷都认为可以严惩的案件,却是这样的结果,大家都很失望,担心这样下去何来太平,打人白打,只关十日,权当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