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逮捕后发现有病不能关押,执行的公安机关怎么办?
你好,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以上回复,请采纳。
什么疾病,是否可以治疗,不能治疗的话,可以申报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