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了,法院判决不能执行,该怎么办?
离婚了,法院判决不能执行,该怎么办? 我于2008年年底离婚,抚养费每月400,本来一直都按时支付,但由于女方一直在探视小孩的问题上,不给与方便,后来干脆就不给探视,所以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就没付抚养费了。
这个月法院执行局要求我把抚养费付清,付了2000元,执行局要我交300元的执行费,给我的算法如下:
每月400 X 12月 X 15年 X 1.5%=1080元 让我交300还是优惠了。
明明只执行了2000元,却要我把后面15年的执行费都交了,再说后面又不需要他们执行,这样的收费有法律依据吗?合理吗?
还有就是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面写清楚了,每年的寒暑假小孩可以和我一起生活10天,但是现在面都见不着,一起生活更无从谈起。我请求执行局强制执行,他们却说要小孩愿意才行。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求助(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09-08-05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