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赁的房屋由新业主先以资产包购得,两年后又通过法院拍卖取得的房产证,但我们老业主的租赁合同是在新业主取得房产证前签订的,现在新业主一定要我们和他签订新的合同,说不签合同,不交房租就关我们门,合我们无法正常营业,请问我们的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一原则吗
你好,我在小区老年公寓租了一套房,是和该公寓负责人签的合同,但房证是他们一个服务员的名。现在,那个服务员把房子偷偷卖了(老年公寓买房拿了些钱,为当时贷款所需而用的服务员名),现在新房主要我走,我都住一年多了,还有9个多月到期,我是该走还是不该走呀(没人给退钱的)
甲有一房屋,出租给已居住,租期一年,乙已全额付清租金,出租后两月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请问乙的租金应该由谁收取?是丙找甲要?还是自过户之日起乙重新给丙?
2006年经广州房管局审批的租赁合同(10人按份共有,所有共有人均同意出租的商业用侨房),在合同书上第1页写明租赁期为5年,在第6页上注明:“租赁期届满,如因未办理终止登记或续定合同而发生第十六条所指的《不定期》的《新的租赁期》情况,则该《新的租赁期》为从届满日起计算以一年为一个租赁期,逐年顺延”。 现有
固定在地面上的LED大屏幕(固定在地面上了,但也可以移动),适用于不动产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吗?如果出租方要卖,我方是否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出租方不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其出卖租赁物的效力如何?
我在开发商处买了一间商铺,此商铺在购买之前由开发商租给了朱某,签了三年合同,其中有一条款"乙方在接到重签合同通知之日起15天内拒绝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与退还,同时还需承担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而朱某在15天内并未来签合同,过了约定日期才来签合同,我方是否有权不再将房屋租给朱某?
我刚刚租了一个房子,租赁期限1年,才租了一个月,房东就要卖房。我知道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如果转受人提出愿意按照原合同赔偿违约金继而解除合同,这样可以吗?还是说他就不能解除合同,必须到合同约定期结束才可以呢?
我新买二手房带租约1年,租约约定:如单方解除租约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并赔偿2个月租金。我愿意承担,但租客说不解除租约要继续租住,并拒收书面通知。我需要回房子居住,律师请给建议。另“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说明租客可以终止租约,房主不能终止租约,是这样吗?
我新买二手房带租约1年,租约约定:单方解除租约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并赔偿2个月租金。律师讲根据合同法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个租约约定对租客有效,对新房东没效,也就是讲租客可以终止租约,而新房东就不能终止租约,这样合理吗? 律师,按租约约定,我上门并快递向租客呈上终止租约通知并愿意赔偿,但租客
大家好,我当时买房子的时候签的三方协议是标记房子状况是出租的,但是在带租约与不带租约上没有勾选,然后去房管局递件时,因为局方要求如果带租约的话,必须要租客过来签名与重新签合同,当时协议就不带租约的。然后发现现在的租客不是之前出租合同上的承租人,发现应该是转租,请问过户后,认为新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无效,
我与房东签有两年房屋租赁合同,目前到一半。现房东要卖房,提出要与我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一个月房租违约金。请问如果我不同意的话,房东能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吗?买卖不破租赁此时还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