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亲属在北台打工(临时合同工),工作时间死亡在工作岗位,家属去医院是见到明显的太阳穴有两处淤青血痕,咽喉部有两条(竖着)挤压的痕迹。 鉴于上述表状,用工单位说上述两处伤痕不是致命伤,请求了法医鉴定,现鉴定结果未出。 请问名家,依据上诉表状,伤者家属要求用工单位索赔最高的限额是多少~烦请名家给予解答! 谢谢了!!!
我爸爸今年59周岁。 事情经过: 2009年8月底在江都某建筑工地被塔吊从三楼刮到坠落至二楼(未违反任何规定)。当时右肩关节脱落。在工地方进行多方医院检查后,在一诊所进行外敷治疗,治疗一个多月未见效果。10月下旬发现头顶胀痛,经查为慢性硬膜下血肿,进行了开颅引流手术,术后未发现异常,住院期间后又发现胸骨
事情就是我家旁边有人建房,他建房的沙石放在我家的旁边。我本来和他没有发生过争执邻居已经和他发生过几次争执,他就怀恨在心想打我的邻居。结果隔天的早上我邻居又和他发生争执,他就叫了人来打我邻居。 当时我邻居就给人拉走了,我刚好经过,那个建房的人以为我是我邻居的儿子,结果就........... 鉴定结果轻微伤 鼻子
律师您好! 首先介绍下我的工作性质,在国企铁路上上班,正式编制。原班组是作5休2 由于发展需要沿海城市新铁路线刚成立,那边缺人手,我们单位就将我们江苏这边的一部分人抽调过去援助半年,由于离家远不方便回家,和那边的工作需要,现在一个月集中八天回家休息,我们班组有14人大家轮流休息。在那边的时间处于24小时待
请帮忙分析下最终能赔偿多少? 小黄2007年8月进入深圳A公司,工资约定7000/月(己现金形式发放)。两个人合资。2008年3月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撤资,公司由另一个出资人独自经营,并改名为B公司。 08年下半年起就不能准时发工资,2009年2月,公司己没订单为由要求员工提出辞职。未结的半年工资老板与小黄签订了一份工资发放
员工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死亡,死者除了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外,企业应给予赔偿的金额是多少?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标准? 我是辽宁的,想知道企业说承担的部分是根据什么依据进行赔偿的,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明确必须对违章作业造成死亡的人员给予赔付。
陈律师你好,我有一案件需要咨询,内容如下: 2009年11月22日早上7点多,在桐庐桐君小学在建操场内工人钟某不明原因跌倒至死,当时其他工友只叫了120,没有报案,待120来后已无法挽救。经家人商量决定将钟某送回家中于第二天就火化,因当时没有心情考虑太多赔偿问题,导致至今赔偿无果。一、钟某在此工程队中没有与老板签
我叔叔在一家高耗能高污染私人企业做工,在做工期间,右小腿和脚全部骨折,医生结论是粉碎性骨折,已经做了2次手术,期间手术费用是有厂方支付的,陪护人员是有我方自己承担的,现在欲出院回家观察,厂方就我叔叔的伤情,作出赔付,说:给付一年的工资,和治愈后的第3次手术的费用(拆钢板产生的费用)其他的是不会负责的,
2004年.本人在国家煤矿。合同工 受到待遇 五险 在2004年煤矿向社会招聘 临时工 后变为合同工 本人44岁 〈2004年.本人在国家煤矿。合同工 受到待遇 五险 在2004年煤矿向社会招聘 临时工 后变为合同工 本人44岁 〈用别人身份证上的班〉 在2008年 本人在煤矿工作期间煤矿出现工伤事故.本人进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