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上有写定金和订金,那到底是哪个有效。教的款项写的是定金 下面双方约定写的是订金 到底是哪个有效
我有一个外籍朋友,2007年加入了一个跨国公司,并且签订了2007年3月1日在该公司马来西亚分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半个月后公司将他派驻到中国工作,并且在2007年3月26日与中国分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书(非短暂派遣合同)合同书一式两份,并且都有公司公章和我朋友签名。 目前我朋友想离职,但是如果根据马来西亚合同,
您好,我在中介公司介绍下,看中一套二手房并预付3000元定金。此房产属于小产权,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协议。交定金时没有见购房协议原件,在签合同当天看购房协议原件时,发现建房单位公章模糊不清,(一个字都看不清),就没敢买。后来发现与我签定金合同的不是业主本人,而是另一家中介公司的老板。那么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购车合同上有条显示"无正当理由订金视为定金,不予以退还",那么现在我认为经销商卖给我贵了,我是否可以要回预付的5000元?
二手房买卖,我是买房,卖方想违约,合同上写的如果卖方违约则双倍赔付定金,有效吗?
因为我们资质不太好,办贷款的时间比正常多了一个月,但是合同上并没有规定办贷款的期限,房主觉得时间太长了所以不想卖了,这种情况我们有没有什么法律的漏洞给她留下呢?是不是只要她违约就赔付定金给我们呢?
我是卖家,与中介,买家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约,但是买家至今仍未付定金;在合同上规定买家应在签订合同同时,付清定金;并且定金由中介托管;但是在合同中,没有对买家不付定金的情况作约定;现在买家单方面违约,不买房子;我是否可以依然向买家索要合同中约定的“买家违约,卖家不退定金”。另外,请问由于定金未付,此合
您好!由于本人原因想退车,订金对方不同意退。合同上第四条是这样写的:乙方交付订金后,因乙方原因退车或换车的,需甲方同意且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或取消合同,否则订金甲方不予退还。请问这样订金能退吗?这条是不是属于霸王条款呢?谢谢!!!
我和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来房主带我去房产公司把他原来的购房合同换掉,换成了签成了我的名字合同。签完名字后我才发现合同的补充条款说明了这个房子是抵押的。我提出房主和我签订的第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说明抵押情况,是欺诈,可是房主说我刚刚和房产公司签的合同上注明了抵押情况,不是欺诈。。。这种情况是以哪
交了订金 但货物没发过来 卖方又让我们把合同寄了回去 卖方会退还定金么?
我们和卖方签订了合同 但是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发货(让我们多买1000的货物才发货) 因此我们中止了合作 卖方让我们把合同邮寄回去给他们 这个行为是合理的么? 我们已经邮寄了回去(店员私自邮寄了回去) 该怎样做可以保障我们的定金可以返还?
合同上未明确标注不退定金,当初销售顾问也未告知不退定金,因办理按揭3层未办理成功,后销售部人员只发了信息说申请,本人未回复同意申请了五层,已超出预算后准备退车,销售部说公司规定不退定金,我们消费者应该这样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