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订金视为定金是否有效?
如果收据上面写的是购车预付款,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至于订金是否能转化为定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部分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提车则买方不退还订金的内容,该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可以视为对不提车行为所提供的担保,汽车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但是要注意,这里的收据上面写的是“订金”而不是预付款。
订金是预付款的作用,不能转为定金.
收据写明是预付款是可以要求退的。
需结合购车合同及订金收据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