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次将 不想要的在职老员工安排去当保安或杂工,逼员工不愿上班而自己走人。以达到不赔偿的目的。请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
05年9月我在青岛应聘一家公司做业务(后来才知道属于劳务派遣,一直都是签的3-6个月的短期劳动合同)09年2月中旬用人单位办事处经理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借口把我口头辞退,我想知道这样情形是否可以按劳动法要求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行为,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哪里寻求保护?
我有一朋友在公司干了6年多,被单位无故辞退,后到劳动部门投诉,公司为了不想支付补偿金,就又欺骗我朋友到公司复职,继续上班,我朋友同意了,可到公司刁难我朋友,合同签的是技术职岗位,可回去后就被调到产线做操作工,,要么就不用干,根本就无意继续履行合同,,请高人指点如何上诉。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是2011年4月22日在现在的公司开始的试用期,6月22日转正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领导又招来了同岗位的其他员工,故,现在领导口头上想要辞退我,并让我好自为之自己出具辞职书。觉得不公平。我公司2011年奖金还没有发放。想咨询下,根据劳动法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您好。律师,有问题向你请教。我在此单位工作十四年有余,前年因工伤有伤等各种原因领导要辞退我,总是找理由把我调到最艰苦的地岗位i,想办法挤走我,但他让我自己辞职,我该怎么办?劳动法真的有规定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可以成为该单位的永久员工吗?还有公司在2006年以前有七年未给我交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啊?
劳动合同中有关员工被单位辞退、开除、除名后及员工辞职后的补偿问题
请问员工被单位辞退、开除、除名后及员工辞职后,在有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单位应给与员工怎样的赔偿
我被A公司录用。A公司成立于香港,A公司自称为集团公司。自设立聚人人力劳务派遣公司B(法人为A公司员工),录用后签定劳务派遣公司合同的用工单位是C公司。实际在给A公司做事/ 如果发生纠纷如何取证。(A公司给我发的录用通知是企业邮箱发的,但没盖章) A公司为部部在南京,我是在A公司深圳办事处上班。
员工在单位工作10几年没交保险,因单位关闭一部分工厂而辞退员工
工作是那种打铁粉的化工厂。基本上员工都没有交养老保险什么的。现在因为单位不景气,关闭了一个外厂。以此,该员工能向单位追要何种补偿?
用工单位找了个理由想辞退我,但他们又不想以单位名义辞退我,现在是逼我自己写辞职申请离职,我是签过劳动合同的(第4年了),签合同时他们还收我一千元的押金,现在不想给我押金和年终奖,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