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考上研究生,并与单位签订定向合同,约定去学校脱产读书一年,在此期间单位支付工资;毕业后需回单位工作10年,否则每少一年赔偿两万。 2007年5月,我生小孩,单位告诉我现在算休产假,奖金有自己的科室支付。但科室以在读为由,不支付2007年5月和6月的奖金。而在脱产一年期间单位支付给我基本工资。2007年11月休完产假后我要求继续休哺乳假到小孩一岁,单位同意了。2008年5月我回到单位上班,2006年到2007年6月,脱产一年共从单位拿到工资3.5万。现在我想辞职,应该支付给单位多少违约金?休产假和哺乳假以及社保的钱要不要赔给单位?
我于2006年9月攻读博士学位,并与单位签订定向合同,约定去学校脱产读书一年,在此期间单位支付工资和报销60%费用及交通费;并口头承诺给予60%奖金;毕业后需回单位工作10年,否则每少一年赔偿两万。 2007年5月22日,我生小孩,单位告诉我现在算休产假,奖金有自己的科室支付。但科室以在读为由,不支付2007年5月和6月的
我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但是盖章后要签违约金,朋友的丈夫私自找人刻章在培养合同上盖了章。这样
我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但是盖章后要签违约金,朋友的丈夫私自找人刻章在培养合同上盖了章。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两人都犯罪了吗?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是怎样的?谢谢! 这个事情我朋友是知道的,她没有主见都听丈夫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犯罪没有呢?
合约上有注明“协议期间,由于乙方(本人)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需支付甲方(公司)培养费两万,如果正常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在合同中的培养费是不是等于违约金了? “ 我们老板总共注册了两家公司。2007.12我签订了老板注册的第二家公司,合同上面写明了培训期3月,以及“协议期间,由于乙方(本人)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
我们在就业协议上签了字,交给公司去签字盖章,结果还给我们的那份协议上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份备注信息:如果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3000元,但是这个备注并没有和我们商量过,就贴上了,盖上了章。现在我们决定辞职(还在实习期间)。公司让我们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我们是否有法律义务交纳这个违约金呢?请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我看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有点犹豫,可是突然来了个人跟我抢这要这套房子,我就一下子把房子定了下来,交了一万元定金,并写了收据,收据上写的是“订金”,并在收据上约定违约不退订金,可是我回到家之后考虑再三决定不要这套房子了,像这种情况,订金能退吗?谢谢!
您好,09年5月份购买了一套青岛市内的一套房屋,合同签订收房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但是到了收房日我们并没有领到钥匙,原因是开发商工期拖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工,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开发商给我们一个合理说法,当时开发商态度还是可以的,给我们写了一份告知书,把交房时间定在2010年3月31号,规定这段时间,他
我在07年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今年年初又与公司签订了一个培训协议,公司出钱让我上在职研究生,培训费约10万,两年后毕业后要为公司服务十年。但是这个公司是一个很没有人情味的公司,多次调整工资,都是明升暗降,职工怨声载道。而且长期周末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今年我下半年我的劳动合同要到期了,公司要你给
买楼方时签订合同,已支付小部分现金。现要退房应怎么支付违约金?
签订合同时支付10万,定好2010年4月30日交付另一部分19万,但贷款出问题要推房,售楼处要我交1万多的违约金,声称是什么中介费。合同上写的是:“逾期在30日内,乙方未付款,要自本合同规定应付款期限届满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并未写清退房细则。我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