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租人要求我方(出租人)赔偿经济损失。
租赁合同为3年,房屋为商用(饭店)。三年租金11W。没有违约金约定,没有关于拆迁解除合同的约定。现有开放商想要开发,我方暂未与之签订开发拆迁合同。我们提前告知承租人希望能解除合同退换租金,以及从现在开始免费使用房租至拆迁,如选择产业置换,那么房屋将继续租与承租人。可是承租人要我方赔偿装修费用(合同未约定),搬迁安置费,最主要还要30W的停业费用作为经济损失。先请求律师能够给与分析。如果我们要解除合同,那么要不要赔偿,具体应该样赔偿,是由我方赔偿,还是拆迁人赔偿。
房屋租期已过,现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找人继续承租,并负担相关费用
A将出租给B,出租时未签订任何合同,只达成了口头协议.现B已经租赁房屋6个月有余,租金由2009年5月28日交至2009年11月28日,分两次交齐,每三个月一交.余下租金未付,B欲解除租赁关系. B提出:将余下未交付的租金补全,遂解除租赁关系. A提出:缴纳4个月的房租,并且B需要找人续租,直到找到续租人为止.A将自2009年11月28日至续租人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然后解除租赁是否合法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然后解除租赁是否合法
出租人能否以按国家关于企业与政府脱钩的指示为理由单方终止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我公司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了镇政府下属的厂房,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30万,合同签订后,我司支付了5万元定金。一年内经营良好,平均每月几万元盈利。不料,租期未满,镇政府却突然单方终止了与我司的租赁合同,我司无奈之下状告到法院,要求镇政府赔偿其因违约所受的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给付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就是在水电费一块,出租方在出租房子以后不交出水卡电卡,而是自己来交水电费,并把价格超出供电局很多,但是协议中师按照有关部门的现有价格收取,请问这是欺诈的行为吗,可以解除合同并讨要赔偿吗
我是出租方 于2010年10月24日与承租方签订合同 租其为1年 将大学内部门面租给对方 并收取10个月的租金 因是校内所以没有营业执照 这些提前都已告知对方 但对方在2010年10月25日突然提出要终止合同 也就是第2天 并同意支付违约金 要求我退还租金 我有权不退租金并要求承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吗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完合同,如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责任: 一.甲方将海淀区清河阳光北里30号楼三单元302室一套两居室住房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将房屋内的现有设施无偿提供乙方使用。设施包括: 空调(长虹)、电话机、热水器(海尔)、洗衣机(LG)、冰箱(美的)、微波炉、电视机(海信)、饮水机(长寿过滤桶)、
合同续签时由于甲方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乙方无法续签 乙方的损失甲方有责任赔偿吗?
尊敬的律师好: 我在同一个地方租了四间连在一起的商铺做生意,现在三年的合同期满,甲方提出让我(乙方)每间商铺压10万的押金,同时月租由原来的800元每间提高到现在的3000元每间做为续签合同的条件,我没能力续签。甲方的行为已造成了我的损失,请问甲方有责任赔偿我的损失吗?谢谢! 与我有同样问题的涉及南宁某小
由于厂址搬迁无法继续在单位工作,合同自然终止后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我老公单位于今年8月搬迁至和林县,由于单位太远。他无法继续前往工作,再加上他有工伤,于今年6月30日双方合同自然终止后,没再续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得到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