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达人,我先形容下问题的大概吧~是这样,我司一员工10月份20号左右离职,实际10月份出勤10天,未上完整月;现在回头问我要国庆7天假期带薪工资!这个我该给还是不给,给的话怎么给?我了解到是不是十一期间带薪假其实只有1、2、3号,其余四天都属于调休!
我本人先申明我是室内设计师,在这个2012年10月12号,本人因为和老板意见不合辞职了(辞职的内容:他要我做预算,我不做。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当时我面试的时候是预算,但是后来老板让我做设计,等到预算走了,他要我做预算,我不想做,并且我再三向他说明我不想做预算。最后谈不成,就辞职了。)但是,这个月我向结9月的
原因:8月降薪我不同意,我提出要在工资条上备注“存在争议”,单位不同意说“那你不能签名”,所以8月没签(实际已通过银行收到了单位发的工资)。9月份单位采用单独造表用现金发我工资,同样单位说:不写其他字,你要写,就不要签工资,至此,9月份没有收到单位的工资。按合同约定9月15号前要发工资,9月16日我以单位停发
我是本月18号自动离职,公司有权扣除我上月工资吗?公司本来是每月15号发工资,可是拖欠工资到今天还没有发,可还用上月工资来要挟我,不同意我立刻辞工走人,可是我单位以找好要上班。
我于2011年10月13日来江苏省丹阳市埤城镇一私营小企业【电镀厂】工作,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于2012元月前结束试用期.当时老板口头承诺自2012年元月起月薪八千。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曾经找过几次老板,他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签合同)也没有什么保险之类的福利,平时也不按月发工资,都是在员工没钱花的时候找老板支
我是在苏宁电器上班的,我是卖小家电的,因为现在我卖的电暖器是在淡季销售购买的人很少,合同上说在淡季工作的工资只有原工资60%,而厂商答应给我我们原工资,现在厂商不承认这件事,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是在苏宁电器上班的,我是卖小家电的,因为现在我卖的电暖器是在淡季销售购买的人很少,合同上说在淡季工作的工资只有原工资60%,而厂商答应给我我们原工资,现在厂商不承认这件事,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老板欠我去年工资和今年的工资,前后找老板说过很多次,老板总是推脱,2012年11月1号有客户来交房款,我就把房款放在身边,找老板结算工资,现在老板要会计报警说我挪用公款,这个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