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离职日期是12/21,但是公司要求我提前离职,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公司强制要求我提前离职,我该怎么办? 我的工作地是: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 是在11月中旬已提出辞职申请了 非常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若未达到任务要求,员工自愿接受底薪降为0",公司本月按该协议果真未发一分钱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公司之前与员工签订底薪为3300. 是真实意思,这协议就是完全有效的吗? 有微信群副总经理的通知,签协议的拍照,60多个业务同事都知道,没发工资的有四五个 是一家投资公司,管理资产超过270亿,每
我是2016年3月9日提交的辞职报告,到2016年4月16日,公司还不批,请问我此时离职是否算合法?
公司的理由是,我交接不清楚。问题是,公司是在我已经提交请辞半个月之后才招到人,从我接触新同事交接,已把该交代的都列出来了。从提交请辞到现在,已经有一个月又5个工作日了,现在老板提都不提一下。我的辞职书没有留复印件,能否走在不扣工资的前提下离职?
公司以发展需要为由想让我主动辞职,我不答应,现在说让我调岗并降低工资,请问合法吗?
如果故意调动我的工作岗位并降低工资,逼我自己辞工,我同意调动工作岗位但是不同意降低工资,谈判不了的情况下,我辞职是否能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