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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是2016年3月9日提交的辞职报告,到2016年4月16日,公司还不批,请问我此时离职是否算合法?

我是2016年3月9日提交的辞职报告,到2016年4月16日,公司还不批,请问我此时离职是否算合法? 公司的理由是,我交接不清楚。问题是,公司是在我已经提交请辞半个月之后才招到人,从我接触新同事交接,已把该交代的都列出来了。从提交请辞到现在,已经有一个月又5个工作日了,现在老板提都不提一下。我的辞职书没有留复印件,能否走在不扣工资的前提下离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savv(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4-1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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