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我老婆现在是属于一家合资企业,他们成都这边是属于分公司性质。请问一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个条例是否适用他们公司? 我看网上有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这个地方法规在四川省内还是有效!产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和晚育增加产假30天,并不冲突,妇女可以“重叠”享受这些待遇。 如果企业拒绝按此执行,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谢谢!
您好,我是武汉的一位年轻妈妈,2012年10月10日是产假休完回单位上班的日子,但因孩子太小,又没有人帮助照看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哺乳假,劳动法是否有关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呢?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申请不了哺乳假,而且我又无法回单位上班,那我还能否享受生育津贴?晚育津贴?因生育津贴下来需要一段时间,那
我想请问下生育险可以自己去社保部门自己去办理吗?还有为什么社保部门说可以报的金额跟厂方说可以报的金额差距特别大呢?自己去办理是不是可以报的多一些? 另外在产前被公司激将忽悠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一种什么性质的解除合同?难道就这么认了吗?还有产前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对生育险报销造成影响吧?
以前单位我交过生育险,11年4月辞职,11年4月份到的新单位试用,11年11月份在新单位又重新交生育险,11年9月怀孕,12年6月生宝宝休的产假,单位不给我开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老婆是湖北襄樊的(户口还没迁移),在当地有交农村医疗保险,现在在福建厦门生孩子,这个住院费应该在哪里报销比较合适?能不能报? 另外,因我们的孩子是早产,也花了很多钱,这个费用能报销吗? 我老婆在厦门的社保还没交足12个月,我的社保已经在厦门交了好几年了(我本人是莆田的)。 谢谢
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是在授权了的药店工作,没订劳动合同,一天上不到8个小时,按月工资,然后月休4天。公司规定说上班一天不到8个小时,节假日除了春节3天都不放假也不补休,还不给加班费,这个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做出什么要求?
你好,我2011年六月份发现怀孕,因为见红所以在家休息,12年9月份上班的。保销生育险总共报了八千多,但是公司实际给我的只有四百多,我请病假期间每月有七百多块钱工资,公司拿到生育险后给我扣去了这部分钱,请问合理吗
我怀孕了 但是他家里人没反应,我们自己能力不够 我老公要我把孩子打掉 我现在想要跟他写一份协议书,主要是打胎以后如果以后不能怀孕了,他不许找事,也不许出去找女人
1、该员工是外地户口,在老家做的一个**手术,需要休息一个月,是该地区三甲医院开的假条,也有病例什么的。算有效吗??这个员工的岗位挺重要的,一个月不上班公司有很多事情都不能进行,老板为了节约开支又不愿意放两个人在这个岗位。。。 2、女员工进公司半年后怀孕了,公司要求提交结婚证等才给产假。但她交来的结婚